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协会工作。
3、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发展。
4、按照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5、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意见和要求,争取政策扶持,维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
6、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7、管理、监督和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承办区委、县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本级。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28 人;年末其他人员 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217.3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93.28万元,较2019年增加493.28万元,增长100%;本年收入合计1724.06万元,较2019年减少765.62万元,下降30.75%,主要原因是:年初有结转结余。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724.0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2217.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912.13万元,较2019年减少577.55万元,下降23.20%,主要原因是:年末有结转结余;年末结转和结余305.21万元,较2019年增加305.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末没有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912.1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8.66万元,决算数为191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4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6.27万元,决算数为69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8%,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转结余。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1万元,决算数为2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6.75万元,决算数为102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1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3万元,决算数为1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2.1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91.50万元,较2019年减少28.97万元,下降5.57%,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46.00万元,较2019年减少104.57万元,下降9.95%,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4.63万元,较2019年减少444.01 万元,下降48.33%,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6.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57万元,降低9.9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2020年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30万元。
组织对“2020年度市级供销发展专项配套资金项目”、“2020年区级综合改革资金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0万元。其中,对“2020年度市级供销发展专项配套资金项目”、“2020年区级综合改革资金项目”等项目委托“江西霁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年度市级供销发展专项配套资金项目及2020年区级综合改革资金项目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1.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市级供销发展专项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2.5万元,执行数为19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区级综合改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7.5万元,执行数为23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