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城市综合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单位主要职能
(一)负责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涉及的实施项目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督查、考评。 负责全区城市综合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督查、考评。
(二)为区政府直属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督查考核科、创建工作协调科、社区管理协调科、交通秩序协调科、共公环境协调科6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单位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城市综合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
本单位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年末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安排单位收入预算190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900.5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900.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0.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商品和服务支出330.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3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001%。城市综合管理专项支出14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6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900.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0.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商品和服务支出330.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3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001%。城市综合管理专项支出14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6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4万元。其中:办公费2.4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25万元,比上年大幅减少。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0元,公务用车运行财政拨款0元,因公出国财政拨款0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单位。
3.单位预算。是指政府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单位预算由本单位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单位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组织事务、行政运行(组织事务)。组织事务主要用于干部、组织、党员教育、人才等业务工作专项支出;行政运行(组织事务)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单位日常公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机关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奖励金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老干部医保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7.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财政单位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8.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