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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
  • 发布时间:2022-02-18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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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党规、党律的教育;

2、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3、指导区直机关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的监督;

4、指导区直机关党总支、直属支部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

5、领导区直机关各单位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审理、批准有关党员及党组织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领导区直机关团委工作;

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单位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编制数6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数6人,包括行政人员4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1人;临时工0人;聘用人员0人,遗属补助人员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计额为254.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162.11万元增长92.11万元,增长56.82%。增长原因是:增加其他资金预算数100万。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22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总计额为254.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162.11万元增长92.11万元,增长原因是:增加其他资金预算数100万。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6.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8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8.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6.1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6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01.4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54.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162.11万元减少7.89万,减少4.87%。减少原因是:过紧日子,压缩支出。

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5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61%;卫生健康支出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11%;住房保障支出4.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8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39.5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77万元,减少3.97%,减少原因是:减少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支出。其中:办公费9.38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1.4万元、会议费及培训费11.5万、福利费及日常维修费1.5万、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45.86万,专项经费68.06万。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单位共有车辆0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党员教育经费项目

1) 项目概述

紧紧围绕以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精神、学习贯彻《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主线,以提高培训质量为重点,通过以提升教学的针对性、提升培训的时效性、提升培训的灵活性、提升培训的规范性,不断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2) 立项依据

1.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2.注重以上率下,强化履职担当;3.聚焦服务中心,深化党建融合。

3) 实施主体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4) 实施方案

一、健全机关党建工作机构编制:制定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为党员人数较多的机关单位党组织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和党务工作者,设置党办,从机构和人员编制上保障机关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制定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办法。注重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各项党建任务的落实。对不合格党员要畅通“出口”,对违规违纪党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树立机关党组织的威信。三、做好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分期举办党务干部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努力提高党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完善健全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的双向交流和定期轮岗制度,改善党务干部队伍的结构。

5) 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32.0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比上年预算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长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万元,比上年预算2万元增长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 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单位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单位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三)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四)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十五)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十六)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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