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
(四).负责开展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侨务工作;
(五).受区委委托,负责指导区工商联、区侨联工作;
(六).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单位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编制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人数15人,包括行政人员11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7人;临时工0人;聘用人员0人,遗属补助人员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计额为823.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665.82万元增长157.60万元,增长19.14%。增长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3.42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总计额为823.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665.82万元增长15.76万元,增长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3.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2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1.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1.9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6.7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4.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50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40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9.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793.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665.82万元增长19.16%。增长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9.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07%;卫生健康支出14.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5%;住房保障支出12.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6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78.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51.7万元,减少87.54%,减少原因是:21年数据包含项目及人员支出。其中: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10万元、电费2.3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5.6万元、会议费7.2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 项目情况说明
1商会贡献表彰奖励项目
1)项目概述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突出积极投身服务于区域经济、招商引资、精准扶贫、公益事业等经济社会各方面,对商会考评分为组织建设、会务工作、党建工作、光彩事业、加分因素等五大类进行考评。
2)立项依据
对外埠商会开展交流、年会、培训学习等活动,提升基层商会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促进 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更好的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3) 实施主体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4) 实施方案
1、组织建设(硬件建设“五有”:有一个专用办公场所,有一块商会牌子,至少有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有一规章制度,有一套电脑、传真、打印等办公设备。领导班子坚强 ,工作步骤清晰 ,坚持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 会员数据入库。)2、会务工作(参加上级会议和活动,按时按要求参加上级工商联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活动,严格落实参会和参加活动的请假制度、一年中请假不超过2次,自行组织开展活动,商会单独组织企业家开展参观教学等学习和培训活动,商会内部就近就便开展联谊等活动,组织企业之间开展文化交流。上报材料,每季度末向区工商联(总商会)上报本商会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3、党建工作(做好党的组织建设工作(通过单独或联合等形式,成立商会党组织,建立党组织“台账”。建立健全党内生活制度,特别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活动室等阵地建设。按“六有”标准建立和完善党员活动室,做到党旗、党徽、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支部工作及党员发展流程、党支部组织机构、“三会一课”等制度挂上墙,有关学习资料和报纸书刊放上架,有条件的要配备电教设备。,落实教育培训计划。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重点,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和廉政专题讲座,通过红色课堂和蓝色讲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引导会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4、光彩事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组织会员投入“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安居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捐资助学、结对和定向帮扶。)中长期内容:考评采取各基层商会对照考评标准先自评申报、区委统战部和区工商联(总商会)分别到各商会现场查看打分、由区委统战部和区工商联(总商会)汇总情况综合评定、根据考核结果实施表彰等四个步骤,自下而上进行。基层商会自评申报是做好整个年度综合考核的基础和前提,请各基层商会于当年12月10日前,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并完成自评自测,将工作总结、自评结果、申报意见和有关书面报告和基础台账资料盖章并附电子版,报送到区工商联(总商会)办公室,由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总商会)于12月中旬分组进行考评。
5)实施周期
项目长期施行
6) 年度预算安排
年初预算安排资金220万元。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万元,比上年预算1.9万元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1、(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34(款)统战事务 ,反映中国共产党统战本级的支出; 01(项)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04(项)宗教事务,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50(项)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08(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不在此科目反映。01(项)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2(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3(项)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01(项)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本级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02(款)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它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01(项)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229(类)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99(款)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99(项)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