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负责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单位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编制数126人:其中行政编制11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36人:其中在职人数115人,包括行政人员100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21人;临时工0人;聘用人员0人,遗属补助人员0人。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计额为3483.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3702.38万元增长218.65万元,增长5.91%。增长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3.73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总计额为3483.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3702.38万元增长218.65万元,增长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08.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8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60.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7.3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1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9.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09.39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333.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3702.38万元减少9.96%。减少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
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9.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9.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94%;卫生健康支出113.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41%;住房保障支出109.3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2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647.3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679.46万元,减少80.54%,减少原因是单位运行经费项目单列。其中:办公费310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5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取暖费12.72万元、物业管理费0.4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46.1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15.41万元、福利费1.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31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26.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单位共有车辆 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 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项目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79万元,比上年预算111万元增加0.7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6.1万元,比上年预算46万元增长0.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5.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69万元,比上年预算65万元增长0.6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部门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部门上缴收入:反映事业部门附属的独立核算部门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部门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财政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反映中央和地方巡视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