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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3-09-01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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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负责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涉及的实施项目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督查、考评。 负责全区城市综合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督查、考评。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

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机构情况    为区政府直属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督查考核科、创建工作协调科、社区管理协调科、交通秩序协调科、共公环境协调科6个职能科室。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6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855.2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本年收入合计855.26万元,较2021年减少800.28万元,下降48.34%,主要原因是:本年第三方测评经费专项资金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55.2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855.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855.26万元,较2021年减少800.28万元,下降48.34%,主要原因是:本年第三方测评经费专项资金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预算内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88.24万元,占45.39%;项目支出467.02万元,占54.6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17.55万元,决算数为85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3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83.53万元,决算数为79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03%,主要原因是:本年第三方测评经费专项资金减少。

(二)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5万元,决算数为1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8万元,决算数为1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8万元,决算数为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8.2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50.49万元,较2021年减少23.66万元,下降86.30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0.12万元,较2021年减少250.27万元,下降65.79 %,主要原因是:2021年数据中含有项目支出,2022年项目支出单独列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1万元,较2021年增加7.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走访慰问扶贫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11万元,较2021年增加0.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购置了办公设备一台。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0万元,决算数为 5.83万元,完成预算的14.58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5.83万元,增长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较2021年未发生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未发生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2022年无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单位2022年无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未发生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202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5.83万元,完成预算的14.58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5.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

本部门不是行政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353 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75.59 %。    

组织对“第三方测评经费、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创建考核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三定方案、2022年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及单位财务和决算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单位2022年度绩效目标表开展了本次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具体工作开展过程如下:

1.收集绩效管理信息。我单位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为重点收集了单位业务资料及单位决算数据等绩效信息资料。

2.分析相关绩效信息资料。我单位在收集上述绩效信息的基础上,逐个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核对,并对存在未完成的绩效目标任务进行了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说明。

3.填报自评表及撰写报告。我单位在分析前述绩效管理信息的基础上,在江西预算一体化系统绩效评价模块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并根据自评表内容撰写形成本报告内容。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94.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精心布置,组织材料收集。区文明实践中心高度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接到新建区财政局关于编报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后,及时召开了绩效工作布置会议,积极组织各对口业务科室相关负责人,围绕项目立项文件依据、当年工作计划逐条分析并梳理当年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确定对应具体绩效目标,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确保当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有依有据,内容真实、完整、可靠。

2.量化拆分,科学设置目标。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项目梳理后的绩效目标作出的具体、可量化、指标化的文字表述;目标值的设置,参考相关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指标数值、行业标准及历史经验数值,确保绩效指标值科学合理。

3.科学监控,实时完善内容。在实施项目绩效监控过程中,对项目内容进行进一步分析梳理,对不恰当的绩效指标设置情况进行逐一说明并完善,确保当年设定的指标能够准确、真实反映项目当年的产出和效果。

二、单位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为顺利开展本次自评工作,区文明实践中心组织并成立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当年度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

本次方案主要包含3大板块:

1.对照绩效目标申报表,完善自评指标

收集汇总区文明实践中心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逐一把控、审核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并最终完善确定了本次绩效自评指标。

2.收集项目材料依据,分析复核项目实际产出及效果

根据收集到的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及各项目单位最终报送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对各项指标设置权重、预算执行率、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逐一分析,复核业务科室所填列的自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并初步形成汇总底稿。

3.形成绩效自评总报告,自评结果报送区财政局

根据初步形成的汇总底稿,填写自评汇总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撰写本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按照时间节点将绩效自评总报告报送区财政局。

经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汇总结果并分析认定,我单位区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资金项目得分及评分等级如下表所示,具体每项评分情况详见自评表: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得分

等级

1

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

第三方测评经费、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创建考核经费

90

2

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

创建运行工作经费

92

3

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

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其他资金

90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一)预算执行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区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全年预算资金1310万元,项目实际支出594.68万元,各项目预算执行率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全年预算数(万元)

全年执行数(万元)

预算执行率

1

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

第三方测评经费、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创建考核经费

1020

353

34.61%

2

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

创建运行工作经费

270

241.68

89.51%

3

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

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其他资金

20

0

0.00%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第三方测评经费、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创建考核经费

(1)产出完成情况:2022年我单位设立了22条工作专线,设立了54个联创片区,社区帮创了2000人,无牌电动车整治覆盖率达到了96%,督查督办完成率达到了100%,遮阳伞整治率达到了98%,社区活动开展及时率100%,环境整治率100%,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效果著。因年底资金尚未结算,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为34.61%。

(2)效益实现情况:我单位2022年度累计整治出店经营1000余处,乱堆乱放2100余处,清理垃圾广告8000余平米。清理垃圾杂物1620余吨。设置各类指示牌30处,铺植草坪16850m²、灌木78100株,人行道改造8600m²,沥青摊铺、修补路面1.5万m²。全面排查了网吧、学校周边存在的问题,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持续推进了网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不断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累计清理无牌电动车2851辆,整治非机动车违法6783起,电动车上牌8808辆,新增交通标牌25块,施划交通标线172.82m²。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文明城市建设、提高了人民居住环境,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2.创建运行工作经费

(1)产出完成情况:2022年我单位开展会议13次,会议精神传达率达100%,开展五车办执法违规查处覆盖率达100%,因年底资金尚未结算,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为89.51%。

(2)效益实现情况:我单位2022年度紧盯市民突出不文明行为,集中力量分批次、分阶段推进乱鸣笛、不戴头盔、不文明养犬等突出不文明行为的整治活动,不断夯实了文明创建的工作基础,提高了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

我单位因疫情原因导致资金部分尚未结算,第三方测评经费、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创建考核经费预算执行率为34.61%,创建运行工作经费预算执行率为89.51%,其他资金项目,资金暂未使用。

(二)改进措施

我单位将建立项目实施的过程跟踪管理,即时跟进各项工作进程产出及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绩效运行监督,以及时调整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方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每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7、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8、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支出科目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10、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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