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3-09-01 14:17
  • 来源:
  • 作者:
  • 浏览量:
  • 字体【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区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筹协调工作。

(3)承担全区公务用车运行服务工作。

(4)承担区机关大院食堂运行服务工作,做好区机关大院干部工作餐及周末节假日用餐的供应。

(5)承担区机关大院内安全保卫、消防和车辆停放管理工作,负责区机关大院内办公楼、水电设备和基础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等物业工作。

(6)承担区机关大院内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维护,美化、亮化工作。

(7)承担区机关大院内各套领导班子的会议服务。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有:综合股,后勤保障股,公共机构节能股,资产管理股。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 10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 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877.6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877.63万元,本部门为新增部门,上年度数据在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851.05万元,占98.5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26.58万元,占1.4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877.63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877.63 万元,本部门为新增部门,上年度数据在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部门为新增部门,上年度数据在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12.03万元,占27.27 %;项目支出1365.6万元,占72.73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51.9万元,决算数为185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23.16万元,决算数为182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7%,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2万元,决算数为1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2万元,决算数为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万元,决算数为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5.4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8.6万元,本部门为新增部门,上年度数据在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6.68万元,本部门为新增部门,上年度数据在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6 万元,本部门为新增部门,上年度数据在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本部门为新增部门,上年度数据在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0  万元,决算数为27.96万元,完成预算的18.6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本部门为新增部门,上年度数据在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当年部门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本部门为新增部门,上年度数据在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当年部门无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本部门为新增部门,上年度数据在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 万元,决算数为27.96万元,完成预算的18.64 %,本部门为新增部门,上年度数据在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8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6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本部门为新增部门,上年度数据在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06.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6.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6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2.81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93.4%,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79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8 辆,其他用车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其他乡镇、机关单位及公务用车平台购置更新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26.9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89.85 %。    

组织对“2022年追加专项经费”、“大院物业外包费”、“公车经费”、“政府大院维护”、“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6.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一)精心布置,组织材料收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接到新建区财政局关于编报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后,积极组织各对口业务科室相关负责人,围绕项目立项文件依据、当年工作计划逐条分析并梳理当年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确定对应具体绩效目标,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确保当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有依有据,内容真实、完整、可靠。

(二)量化细化,科学设置目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项目梳理后的绩效目标作出的具体、可量化、指标化的文字表述;目标值的设置,参考相关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指标数值及历史经验数值,确保绩效指标值科学合理。

(三)科学监控,实时完善内容。在实施项目绩效监控过程中,对项目内容进行进一步分析梳理,对不恰当的绩效指标设置情况进行逐一说明并完善,确保当年设定的指标能够准确、真实反映项目当年的产出和效果。

二、单位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对照绩效目标申报表,完善自评指标

收集汇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逐一把控、审核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并最终完善确定了本次绩效自评指标。

(二)收集项目材料依据,分析复核项目实际产出及效果

根据收集到的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及各项目单位最终报送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对各项指标设置权重、预算执行率、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逐一分析,复核业务科室所填列的自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并初步形成汇总底稿。

(三)形成绩效自评总报告,自评结果报送财政局

根据初步形成的汇总底稿,填写自评汇总表,按照规定格式要求撰写本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并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将绩效自评总报告通过系统报送至区财政局审核。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经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汇总结果并分析认定,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得分及评分等级如下表所示,具体每项评分情况详见自评表: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得分

等级

1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追加专项经费

85.94

2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大院物业外包费

90.94

3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公车经费

90

4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经费

91.74

5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政府大院维护

90.47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一)预算执行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度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全年预算资金1405.91万元,项目实际支出1226.93万元,各项目预算执行率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全年预算数(万元)

全年执行数(万元)

预算执行率

1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追加专项经费

27.96

27.96

100%

2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大院物业外包费

271.58

265.82

97.88%

3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公车经费

600

450

75%

4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经费

456.37

435.60

95.45%

5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政府大院维护

50

47.55

95.10%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公车经费及2022年追加专项经费项目

2022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通过交叉、层级管理方式,对驾驶员的出发、途中、返场车况车容进行督查54次,维修车辆201次,严格做到“病车不上路”,维修质量上从严把关,有效的约束了返修率,提高了公车维修品质;全年中心共完成全年安全行车8684车次,行驶84.2万公里,其中疫情期间核酸标本转运及防控用车2813车次,行驶18.68万公里。

2、大院物业外包费

2022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通过服务外包方式,完成了区委楼、人大楼、区政府楼政协楼等区域内建筑外部环境、卫生清扫、粪池清理、负责协调垃圾收集清运(建筑;垃圾除外)等工作;完成区委楼、人大楼、区政府楼政协楼等区域内会议室服务、楼道通道过道、卫生间等公共部位的卫生服务工作;完成了院内治安巡查、门岗执勤、人员登记、车辆停放管理,消防巡查等工作;完成了大院内各套领导班子的会议服务及其他服务工作等内容,持续保障办公大楼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持机关大楼的干净整洁,提升机关单位整体形象。

3、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经费

2022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认真搞好食物安全和卫生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把依法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和各项生活综合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列入重要的管理日程,并做到责任到人,抓紧抓实,一天一小搞,一周一大搞,并且每月两次投放四害药品。同时在用餐食材上进行了把关,确保每日菜品新鲜足量,在不存在浪费的前提下,提高了食堂用餐质量,并将制定每周的菜谱予以公布,接受用餐人员的监督。

4、政府大院维护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针对大院出现车位供不应求的现象及车辆乱停乱摆放现象,2022年9月对大院车位进行了全面改造,严格执行停车管理规定,维护好了大院治安交通秩序,疏导车流、协调和指挥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排列整齐,保证了大院的安全和良好秩序。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

因财政系统升级导致公车经费项目资金未及时在年底前进行结算,该项目预算执行率有所不足。

(二)改进措施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指导其强化预算编制准确性,及时调整拨付项目预算资金,强化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并为后续年度该项目预算编制奠定基础。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立项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围绕机关后勤保障和优质服务的主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了改善用餐环境及理发室环境,提升工作效率,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依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办法》《机关后勤保障制度》《政府机关后勤管理规定办法》《党政机关后勤管理制度》及(新府办抄字〔2019〕172号文)(新府办抄字〔2020〕565号文)文件精神,设立了南昌市新建区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经费项目。

2.2.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完成“理发”学习、培训次数2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次数2次,项目的实施主要是为了提高理发室服务质量及食堂服务水平。

3.3.项目组织实施

该项目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按照经单位审核无误后的项目资金测算依据及项目主要实施计划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由区财政局负责审批下达项目所需经费,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监管项目的具体实施,南昌市新建区新都宾馆心怡大酒店及机关理发室具体负责该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及使用

本项目预算安排总额为456.37万元,资金来源均为区本级财政拨款。截至2022年12月底,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总额435.6万元,预算总体执行率95.45%。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改善用餐环境、提高理发室服务质量及食堂服务水平,全年需完成“理发”学习、培训次数2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次数2次。

2.项目阶段性目标

该项目的2022年度绩效目标与总体目标基本一致,主要为完成“理发”学习、培训次数2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次数2次。项目阶段性目标详见附件1产出及效益指标设置的三级指标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目的是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件精神,对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围绕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四方面开展评价工作,综合反映项目支出成效,梳理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强化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及范围为2022年度南昌市新建区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经费项目,该项目的预算资金为456.37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科学可行的原则,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组织实施本次绩效评价。

(2)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对该项目财政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反映项目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在以评“绩效”为主的情况下,适当延伸至项目的投入与过程管理。

(3)简便有效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尽量简化工作程序,尽量减少项目实施单位工作负担,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与方法,在全面分析绩效材料,并在与项目实施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着力保障绩效评价工作本身的“绩效”。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及《南昌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洪财办〔2020〕44 号)有关要求设置,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20个三级指标,满分为100分。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将通过文件资料研读等方法对项目进行定性评价;通过基础数据统计分析等方法,对项目进行定量评价。本次绩效评价使用(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具体的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法

(2)案卷研究法

(3)因素分析法

4.绩效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本次绩效目标的年度指标值设置参考了以下几种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按照预先制定的资金使用计划、预算批复情况及资金支出管理制度等作为本次部分产出指标的评价标准。

(2)历史标准。参照该项目以往年度数据,遵循绩效改进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结合趋势分析,确定本次部分产出及效益的评价标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总分值为10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档: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本次评价在项目资料整理、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评价小组依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该项目综合评价分数为95分,评级为“优”,具体评分情况详见部门评价评分表。

部门评价评分表

项目名称

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实施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新都宾馆心怡大酒店、机关理发室

项目负责人

涂国艳

联系电话

83700026

项目类型

经常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计划投资额(万元)

456.37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456.37

实际使用状况(万元)

435.60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456.37

市县财政

456.37

其他

其他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参考)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决策

40

项目立项

6

立项依据充分性

3

3

立项程序规范性

3

3

绩效目标

9

绩效目标合理性

4

4

绩效指标明确性

5

3

资金投入

5

预算编制科学性

3

3

资金分配合理性

2

2

过程

资金管理

12

资金到位率

4

4

预算执行率

4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4

4

组织实施

8

管理制度健全性

4

4

管理执行有效性

4

4

产出

60

产出数量

10

“理发”学习、培训次数

5

5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次数

5

5

产出质量

10

理发工作保证零投

5

5

食品安全培训内容完整率

5

5

产出时效

5

各任务完成及时率

5

5

产出成本

5

项目成本控制率

5

5

效益

社会效益

20

理发员工服务质量

10

9

食堂服务水平

10

9

满意度

10

机关单位满意度

10

10

总分

100

100

100

95

评价等次

优√ 良¨ 中¨ 差¨

100-90(含)分为优、90-80(含)分为良、80-60(含)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 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0.专项业务活动: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