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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史志研究室2023年单位预算
  • 发布时间:2023-02-06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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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史志研究室2023年本级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史志研究室本级概况

一、本级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史志研究室2023本级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本级收入总表》

三、《本级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史志研究室2023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本级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史志研究室概况

一、本级主要职责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史志研究室是由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地方志办公室整合组建而成,为区委直属的正科级事业本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史志年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全区史志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二)指导、协调有关本级的史志业务工作;审查批准乡(镇)志和区直本级专志出版;培训全区史志和年鉴编辑干部队伍。

(三)征集、整理、保管本区史志资料,研究党的历史经验,进行地方志、年鉴理论研究,提供党史资料和研究成果。

(四)编辑出版地方党史、革命史和《新建区志》《新建年鉴》等书刊。

(五)结合党的中心工作,运用史志资料和研究成果,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组织全区重大革命历史纪念活动。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史志研究室共有预算本级1个,包括: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史志研究室。

编制人数小计 6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0 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 0人。实有人数小计5人,其中:在职人数3人,行政在职人数 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本级在职人数 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0 人。离休人数 0 人,退休人数 2人。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史志研究室2023本级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史志研究室2023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本级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史志研究室收入预算总额为266.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9万元,增加8.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99万元;事业本级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史志研究室支出预算总额为266.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9万元,增加8.45%。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9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1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2万元;项目支出167万元,其他项目支出3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1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4.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3.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92%;商品和服务支出3.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5%。项目支出2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66%。

(三)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史志研究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6.99万元,较上年增加20.9万元,增加8.54%。

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1.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4%;住房保障支出4.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73%;卫生健康支出3.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级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史志研究室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2023年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本级机关运行费预算244.5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9.65万元,增长8.74%。增加原因主要是:根据上级本级要求落实关于做好地方党史的相关工作,故增加新项目。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级政府采购总额 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3年本级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本级预算项目5个,涉及资金145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史志研究室"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5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未变动

公务接待0.50万元,比上年未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未变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本级(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本级)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本级(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本级)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本级养老(款)机关事业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本级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本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本级医疗(款)行政本级医疗(项);反映财政本级安排的事业本级(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本级,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本级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本级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本级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本级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本级(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本级)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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