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
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
(2)办理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市信访局,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3)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4)向同级或下级机关交办、督办信访问题。
(5)开展信访督促调查和组织信访调研,综合反映各个时期的信访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本级。编制人数小计1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9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6人,包括行政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9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5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72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61万元,下降20.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72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61万元,下降20.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定额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7.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信访运行经费及信访专项资金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8.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绩效列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保基数调整;住房保障支出26.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4.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基数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4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0.8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绩效列在工资福利支出;资本性支出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一致。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6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61万元,下降22.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8.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绩效列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保基数调整;住房保障支出26.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定额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7.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信访运行经费及信访专项资金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8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49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40.12万元,增长45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7月31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2024年协警、保安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维护社会稳定,解决信访案件,协警保安经费,起着重要意义。
2)立项依据:新府办抄字【2018】213号
3)实施主体: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
4)实施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资金及时有序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序列、套取资金等行为。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3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减2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
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信访业务: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九)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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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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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2024年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 |
1 |
2 |
3 |
|
合计 |
336.20 |
287.20 |
48.9984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87.03 |
|
|
30101 |
基本工资 |
65.91 |
65.91 |
|
3010201 |
行政单位统一津补贴 |
21.34 |
21.34 |
|
3010202 |
其他津补贴 |
4.66 |
4.66 |
|
3010301 |
年终一次性奖 |
2.95 |
2.95 |
|
3010302 |
公务员(含参公)基础绩效奖 |
90.03 |
90.03 |
|
3010701 |
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 |
21.15 |
21.15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8.33 |
28.33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3.11 |
13.11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2.39 |
12.39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97 |
0.97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6.19 |
26.19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9.00 |
|
|
30206 |
电费 |
4.00 |
|
4 |
30207 |
邮电费 |
1.00 |
|
1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5.00 |
|
5 |
30228 |
工会经费 |
11.30 |
|
11.3008 |
30229 |
福利费 |
20.21 |
|
20.2136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5.70 |
|
5.7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78 |
|
1.784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17 |
|
|
30309 |
奖励金 |
0.12 |
0.12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05 |
0.05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4年度) |
||||||
部门名称 |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 |
|||||
当年预算情况(万元) |
||||||
收入预算合计 |
725.2 |
|||||
其中:财政拨款 |
665.2 |
其他经费 |
60 |
|||
支出预算合计 |
725.2 |
|||||
其中:基本支出 |
336.2 |
项目支出 |
389 |
|||
年度总体目标 |
维护社会稳定,解决信访案件,协警保安经费,起着重要意义。新建区委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大力度,坚持抓源头、抓重点、抓导向,坚持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作风,强化源头治理,着力解决问题,维护信访秩序,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
|||||
年度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重大活动信访维稳工作完成率 |
100% |
|||
上级交办重复信问题办理率 |
100% |
|||||
信访宣传工作完成率 |
100% |
|||||
接待上访群众工作完成率 |
100% |
|||||
受理网上信访、领导信箱(手机)案件数量 |
≥520件 |
|||||
质量指标 |
上级交办信访问题办结率 |
100% |
||||
重大活动期间实现“三个确保”事件发生数 |
0件 |
|||||
信访宣传活动主题符合率 |
100% |
|||||
上访群众工作解决率 |
100% |
|||||
受理网上信访、领导信箱(手机)办结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 |
100% |
||||
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预算成本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重复信访比例下降 |
≤10% |
|||
赴京到省去市上访量下降 |
≤1% |
|||||
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次数 |
0次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完善信访跟踪工作台账建设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信访群众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4年协警、保安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224-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 |
实施单位 |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本级)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3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
其他资金 |
0 |
|||
上年结转 |
0 |
|||
年度绩效目标 |
||||
维护社会稳定,解决信访案件,协警保安经费,起着重要意义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成本指标 |
社会成本指标 |
协警\保安工资 |
23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案件 |
≥12起 |
|
考核达标率 |
≥95% |
|||
是否服装整洁 |
满意95%以上 |
|||
质量指标 |
是否服从领导要求 |
绝对服从 |
||
时效指标 |
及时到岗率 |
及时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效果显著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单位满意度 |
≥95% |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
2024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
(2)办理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市信访局,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3)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4)向同级或下级机关交办、督办信访问题。
(5)开展信访督促调查和组织信访调研,综合反映各个时期的信访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单位内设处室2个,包括:办公室、接访与督查股。编制人数小计1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9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6人,包括行政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9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5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72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61万元,下降20.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72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61万元,下降20.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定额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7.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信访运行经费及信访专项资金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8.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绩效列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保基数调整;住房保障支出26.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4.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社保基数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4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0.8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绩效列在工资福利支出;资本性支出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一致。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6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61万元,下降22.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8.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绩效列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保基数调整;住房保障支出26.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支出含人员定额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7.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信访运行经费及信访专项资金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8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49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40.12万元,增长45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7月31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2024年协警、保安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维护社会稳定,解决信访案件,协警保安经费,起着重要意义。
2)立项依据:新府办抄字【2018】213号
3)实施主体: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
4)实施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资金及时有序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序列、套取资金等行为。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3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单位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减2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三、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信访业务: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九)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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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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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年协警、保安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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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224-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 |
实施单位 |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信访局(本级)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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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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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
上年结转 |
0 |
|||
年度绩效目标 |
||||
维护社会稳定,解决信访案件,协警保安经费,起着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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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成本指标 |
社会成本指标 |
协警\保安工资 |
23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案件 |
≥12起 |
|
考核达标率 |
≥95% |
|||
是否服装整洁 |
满意95%以上 |
|||
质量指标 |
是否服从领导要求 |
绝对服从 |
||
时效指标 |
及时到岗率 |
及时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效果显著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单位满意度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