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 “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区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2)协助区政府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登记、界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规划、管理等工作。
(3)协助区政府办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指导,制定考核评价方法,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评;定期开展节能宣传和岗位培训。
(4)承担全区公务用车运行服务工作。
(5)承担区机关大院食堂运行服务工作,做好区机关大院干部工作餐及周末节假日用餐的供应。
(6)承担区机关大院内安全保卫、消防和车辆停放管理工作,负责区机关大院内办公楼、水电设备和基础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等物业工作。
(7)承担区机关大院内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维护,美化、亮化工作。
(8)承担区机关大院内各套领导班子的会议服务。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共有预算单位 1 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编制人数小计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0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0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3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047.81万元,较上年减少42.12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7.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经费减少;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047.81万元,较上年减少42.12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经费减少。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2.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武部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75.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57.7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经费项目、大院物业外包项目、机关后勤保障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105.32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3.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经费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退休人员绩效列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16.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4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保基数调整;住房保障支出17.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47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222.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0.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基数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171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18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武部公用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7.83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绩效列在工资福利支出;资本性支出 105.3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94.68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47.81万元,较上年减少42.12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经费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93.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经费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退休人员绩效列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16.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4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保基数调整;住房保障支出17.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47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272.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15.66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武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75.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57.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105.32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72.09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0.08万元,增长3486.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武部公用经费增加70万元 。
(七)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45.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7 月 31 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 部门共有车辆 2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26 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5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2024年大院物业外包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保障办公大楼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持机关大楼的干净整洁,提升机关单位整体形象,我单位通过服务外包方式进行每日政府保洁卫生服务工作及院内开展治安巡查、门岗执勤工作。
2)立项依据:新府办抄字【2023】73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通过服务外包方式,完成区委楼、人大楼、区政府楼政协楼等区域内建筑外部环境、卫生清扫、粪池清理、负责协调垃圾收集清运(建筑;垃圾除外)等工作;完成区委楼、区人大楼、区政府楼政协楼等区域内会议室服务、楼道通道过道、卫生间等公共部位的卫生服务工作;完成院内治安巡查、门岗执勤、人员登记、车辆停放管理,消防巡查等工作;完成大院内各套领导班子的会议服务及其他服务工作等内容,持续保障办公大楼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持机关大楼的干净整洁,提升机关单位整体形象。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44万元
二、2024年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00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务用车购置100 万元,比上年减 100 万元,主要原因是: 单位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三公经费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 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
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 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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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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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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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预算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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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预算合计 |
2,047.81 |
|||||
其中:财政拨款 |
1,947.81 |
其他经费 |
100 |
|||
支出预算合计 |
2,047.81 |
|||||
其中:基本支出 |
272.64 |
项目支出 |
1,775.17 |
|||
年度总体目标 |
保障办公大楼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持机关大楼的干净整洁,提升机关单位整体形象,我单位通过服务外包方式进行每日政府保洁卫生服务工作及院内开展治安巡查、门岗执勤工作,开展公共设施、日常设备维修养护;公务用车次数超9600次,有效保障公务用车需求,保持公务用车高效运转及安全行驶;为扎实推进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常态化管理,提高就餐环境及用餐服务,进一步提升食堂服务水平,保障政府单位人员用餐。 |
|||||
年度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机关人员用餐保障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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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次数 |
1季度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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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会议视频系统等公共设施维护保养次数 |
1季度1次 |
|||||
开展治安巡查、门岗执勤工作完成率 |
100% |
|||||
日常设施维修次数 |
100% |
|||||
政府保洁卫生服务工作完成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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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次数 |
≥9600次 |
|||||
质量指标 |
卫生达标率 |
100% |
||||
考核覆盖内容达标率 |
≥90% |
|||||
公共设施完好率 |
100% |
|||||
日常设施维修达标率 |
≥98% |
|||||
食堂饭菜符合率 |
100% |
|||||
巡察、执勤流程规范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各项工作完成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机关大楼的安全性及整洁性 |
效果显著 |
|||
优质就餐服务 |
有所优化 |
|||||
各类设施运行有效性 |
有效保障 |
|||||
公务用车高效运转及安全行驶 |
有所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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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单位人员满意度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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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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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年大院物业外包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242-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实施单位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44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
其他资金 |
0 |
|||
上年结转 |
0 |
|||
年度绩效目标 |
||||
保障办公大楼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持机关大楼的干净整洁,提升机关单位整体形象,我单位通过服务外包方式进行每日政府保洁卫生服务工作及院内开展治安巡查、门岗执勤工作。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控制率 |
≤10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每日政府保洁卫生服务工作 |
=100% |
|
每日院内开展治安巡查、门岗执勤工作 |
=100% |
|||
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次数 |
1次/季度 |
|||
质量指标 |
卫生达标率 |
=100% |
||
巡察、执勤流程规范率 |
=100% |
|||
考核覆盖内容达标率 |
≥90% |
|||
时效指标 |
各项工作完成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办公大楼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
有所保障 |
|
机关大楼干净整洁 |
有所保障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 “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区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2)协助区政府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登记、界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规划、管理等工作。
(3)协助区政府办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指导,制定考核评价方法,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评;定期开展节能宣传和岗位培训。
(4)承担全区公务用车运行服务工作。
(5)承担区机关大院食堂运行服务工作,做好区机关大院干部工作餐及周末节假日用餐的供应。
(6)承担区机关大院内安全保卫、消防和车辆停放管理工作,负责区机关大院内办公楼、水电设备和基础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等物业工作。
(7)承担区机关大院内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维护,美化、亮化工作。
(8)承担区机关大院内各套领导班子的会议服务。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单位内设处室4 个,包括:综合股,后勤保障股,公共机构节能股,资产管理股。编制人数小计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0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0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3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047.81万元,较上年减少42.12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7.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经费减少;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047.81万元,较上年减少42.12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经费减少。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2.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武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75.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57.7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经费项目、大院物业外包项目、机关后勤保障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105.32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3.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经费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退休人员绩效列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16.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4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保基数调整;住房保障支出17.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47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222.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0.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基数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171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18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武部公用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7.83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绩效列在工资福利支出;资本性支出 105.3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94.68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47.81万元,较上年减少42.12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经费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93.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经费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退休人员绩效列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16.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4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保基数调整;住房保障支出17.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47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272.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15.66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武部工资福利以及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75.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57.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105.32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72.09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0.08万元,增长3486.57%,主要原因是人武部公用经费增加70万元 。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45.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6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5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2024年大院物业外包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保障办公大楼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持机关大楼的干净整洁,提升机关单位整体形象,我单位通过服务外包方式进行每日政府保洁卫生服务工作及院内开展治安巡查、门岗执勤工作。
2)立项依据:新府办抄字【2023】73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通过服务外包方式,完成区委楼、人大楼、区政府楼政协楼等区域内建筑外部环境、卫生清扫、粪池清理、负责协调垃圾收集清运(建筑;垃圾除外)等工作;完成区委楼、区人大楼、区政府楼政协楼等区域内会议室服务、楼道通道过道、卫生间等公共部位的卫生服务工作;完成院内治安巡查、门岗执勤、人员登记、车辆停放管理,消防巡查等工作;完成大院内各套领导班子的会议服务及其他服务工作等内容,持续保障办公大楼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持机关大楼的干净整洁,提升机关单位整体形象。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44万元
二、2024年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00万元。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1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万元。主
要原因是单位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 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
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 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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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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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年大院物业外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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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242-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实施单位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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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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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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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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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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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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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办公大楼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持机关大楼的干净整洁,提升机关单位整体形象,我单位通过服务外包方式进行每日政府保洁卫生服务工作及院内开展治安巡查、门岗执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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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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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控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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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每日政府保洁卫生服务工作 |
=100% |
|
每日院内开展治安巡查、门岗执勤工作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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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次数 |
1次/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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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卫生达标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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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执勤流程规范率 |
=100% |
|||
考核覆盖内容达标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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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各项工作完成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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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办公大楼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
有所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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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大楼干净整洁 |
有所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