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在镇党委、政府坚强领导、高位推动下,全镇上下凝心聚力,顺利完成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阶段目标任务,推动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稳步提升。但是,应该清醒认识到,全镇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部分行业领域事故易发多发、整体安全水平不高等问题没有本质改变。为切实推进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全力打好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收官战,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安〔2022〕6号)、《南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南昌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安字〔2022〕4号)、《新建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新建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安字〔2022〕6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望城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制定望城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力戒“两个主义”,立足“两个根本”,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贯彻省、市、区、镇党代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根本,突出思想引领,强化责任落实,注重长效长治,全力开展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坚持以结果为导向。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制定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坚持以科技为支撑。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安全生产监测预警、检查执法、教育培训、隐患整治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坚持以法治为保障。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完善地方法律规章和标准规范,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
围绕“坚决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各项任务;坚决根绝较大以上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力推动我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巩固提升攻坚战。落实区安委会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各类风险发现早、控得牢、管到位。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二)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攻坚战。全面督促本地、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要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进隐患“清零”。树牢“查出重大隐患也是成绩”的意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清单,跟踪督查整改到位,暂时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三)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巩固提升攻坚战。全面复盘岁末年初“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突出交通运输、建设施工、燃气、消防、城市运行、特种设备、道路交通“黑校车”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盯紧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利剑出鞘,坚决整治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巩固提升攻坚战。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排查,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落实闭环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要通过“网格化”管理,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及时上报,督促整改。
(五)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巩固提升攻坚战。全面总结推广2021年经验做法,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突出以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督促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规范提升行动和工伤预防能力培训提升行动,大力提高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应急救援能力。着力查处安全培训走过场、违章动火作业等不安全行为,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人力支撑。
(六)开展公共安全文化建设巩固提升攻坚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持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配合镇安委会组织好“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应急科普的解读宣传,创新方式、丰富载体,提升宣传质效。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进应急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不断提升群众防风险的警觉性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氛围,推动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七)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攻坚战。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和隐患整治销号制度,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尽快完成整治,不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按时序完成整治。
五、实施步骤
从2022年3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3月)。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前两年工作情况,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进一步分解“巩固提升”攻坚战目标任务,科学部署推动,采取召开动员部署会等方式,全面、深入宣传“巩固提升”攻坚战具体内容及相关措施,营造浓厚攻坚氛围。
(二)实施攻坚(2022年4月至9月)。要围绕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目标任务,强化攻坚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问题台账,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有效管用。
(三)总结提升(2022年10月至12月)。要对前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突出检查隐患排查台账是否建立、隐患治理是否到位等情况;对被挂牌督办、通报约谈、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企业,逐一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2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关键之年。各村(居)委会、镇安委会各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站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好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务必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强化各项措施落实,以优异成绩会议已召开,请慎用喜迎、迎接。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镇安委会各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依托“三年行动”所建立的各项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镇级层面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村(居)委会、镇安委会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本部门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带队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攻坚措施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抓好统筹协调。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统筹谋划、统筹推进。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镇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镇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各村(居)委会、镇安委会各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攻坚任务落地落实;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实现长效长治,推进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居)委会、镇安委会各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巩固提升”攻坚战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性,推动形成浓厚的攻坚氛围。
(五)严格督导考核。镇安委会办公室将每月调度“巩固提升”攻坚战进展情况,适时对各村(居)委会、镇安委会各安全生产委员会上报的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的地区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安委会将通过综合督查、暗查暗访、通报等方式,切实推动各项攻坚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各专题专项目标任务清单
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各专题专项目标任务清单
序号 |
专题 专项 |
目标任务 |
责任 部门 |
整治措施 |
完成 时限 |
进展情况 |
1 |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
(一)每半年集中曝光不少于2批次重大隐患问题、推介1个先进典型做法。 |
各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村(居)委会 |
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宣传推广一批典型做法和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
2022年底前 |
曝光青西一例 |
2 |
(二)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 |
镇安委会、各村(居)委会 |
及时下发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周密部署,通过微信、电子屏、抖音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 |
2022年7月前 |
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统计表上要求开展“五进”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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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扎实开展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
镇安委会、各村(居)委会 |
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提升安全意识。 |
2022年底前 |
已开展进社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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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扎实做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宣传教育工作 |
行政执法办、城管中队、各村(居)委会 |
充分运用各类方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组织策划推出“燃气排查整治进行时”“燃气安全知识入户入企”、安全生产“五进”等系列活动,普及燃气知识,营造安全氛围。 |
2022年底前 |
已完成燃气安全排查表、入户宣传燃气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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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 |
(一)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由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落实 |
1.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新增全员安全责任制规定,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以法治方式推动责任落实。 2.按照即将出台的《生产经营单位一线从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指导意见》抓好落实,着重压实岗位责任。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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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体系 |
由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督促各有关企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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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督促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完成标准化自评工作。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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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完善并督促落实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
由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督促各有关企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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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相关制度。 2.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对“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 3.督促企业利用“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失控漏管。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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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 |
(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
由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落实。 |
按照即将出台的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抓好落实。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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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三、危险 化学品 |
(三)建立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 |
镇危险物品安全生产委员会 |
落实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开展重大危险源联合检查;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 |
2022年11月前 |
取缔1家青西村危化品存放点 |
10 |
四、交通运输 |
(一)督促落实“路长”制管理制度 |
镇交管站 |
督促“路长”落实定期会议、信息互通、联合巡查等具体工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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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三)巩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成果 |
镇社会治理办 |
全面验收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情况,对重点隐患问题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同时结合验收检查进行“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同步推进未完成的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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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四)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整治 |
镇安委会、镇交管站 |
深入开展高处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及使用管理、桥梁薄壁墩翻模爬模、桥梁盖系梁施工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健全危大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实施及一线作业人员岗前安全风险告知、安全作业确认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违章作业行为。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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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五、城市运行 |
(一)加强排水管网建设质量管控 |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
加强排水管网管材市场监管,对管材质量进行抽查,打击假冒伪劣管材产品。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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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二)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 |
镇安委会 |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着力抓好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将城镇燃气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推广应用燃气安全技术装置,建立合理的费用分担机制。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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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三)深化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镇安委会、行政执法办、城管中队、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
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和隐患整治销号制度,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尽快完成整治,不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按时序完成整治。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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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六、烟花爆竹 |
(一)严禁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
派出所、行政执法办、城管中队、各村(居)委会 |
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企业店面开展排查检查行动,严禁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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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七、建筑施工 |
(一)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
镇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 |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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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镇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 |
1.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2.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定期对承建项目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隐患排查治理。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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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三)狠抓危大工程风险防控 |
镇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 |
继续实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分项工程月报制度。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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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四)落实住建局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
镇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 |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督促事故多发地区、行业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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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八、消防
八、消防
八、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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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电动自行车使用领域消防安全整治 |
派出所、行政执法办、城管中队、各村(居)委会 |
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改装等行为查处力度,推动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等管理措施。 |
2022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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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二)开展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
派出所、行政执法办、城管中队、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村(居)委会 |
组织开展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整改各类隐患问题,取缔非法物流仓储企业场所。 |
2022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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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三)开展合用及“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
派出所、行政执法办、城管中队、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村(居)委会 |
开展合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建立有效的合用及“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
2022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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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四)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各安全生产委员会 |
推动各行业部门,持续排查整治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强化消防综合监管。 |
2022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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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五)提升单位自主管理水平 |
镇安委会、各村(居)委会 |
深入推进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减低火灾风险。 |
2022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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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六)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 |
社会治理办、各村(居)委会 |
持续深化消防工作与基层网格管理的有机融合,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优化完善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 |
2022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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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七)提升消防安全管理 |
宣传、组织、司法、教育、人社等部门、各村(居)委会 |
宣传、组织、司法、教育、人社等部门以及村(社区)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各级各类培训教育、普法宣传、职业培训内容。 |
2022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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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八)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
派出所、行政执法办、城管、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村(居)委会 |
组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突出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分级负责、分类排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查改、灭火应急处置水平。 |
2022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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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九)开展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
派出所、行政执法办、城管、各村(居)委会 |
推动将老旧小区等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办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结合新型城镇化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以村(社区)为单位,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
2022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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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十)开展防盗窗(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
派出所、行政执法办、城管、各村(居)委会 |
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有人员住宿的合用场所、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政府所在地的集镇改造项目,组织开展防盗窗(网)摸底排查,通过依法拆除、引导拆改、遏制增量、强化管控等整治方式,解决一批隐患问题。 |
2022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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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十一)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
各村(居)委会 |
加强村(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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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开展工业用房、农村自建房改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
城乡建设办、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派出所 |
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针对工业用房、农村自建房改作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综合整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
2022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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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十三)开展金属夹芯板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
城乡建设办、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派出所 |
住建、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落实金属夹芯板房联合监管,严格治理措施,强化金属夹芯板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监督管理。 |
2022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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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十四)开展电气火灾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
派出所、行政执法办、城管、各村(居)委会 |
积极开展用电安全治理,提升电气火灾防控水平。 |
2022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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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九、特种设备 |
(一)完成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 |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
全面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电梯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乘客困梯后得到快速解救。同时动态反映电梯安全状况信息和电梯维保单位的实际工作状况,发挥社会监督和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以市场无形之手倒逼物业、维保等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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