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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v177962--2021-014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09-1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2021—2023年机具核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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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这一利农惠农政策,规范补贴操作流程,新建区延续往年机具核验方式,并参照省农业农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结合省、市相关累加补贴政策,细化今年补贴机具核验流程。

一、核验申请资料。

购机者购机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卡通原件和

复印件、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所在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设在区农机局三楼农机推广科)办理补贴资金申请。农机推广科工作人员需审验各项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购机者是否为本人。工作人员登陆补贴系统,录入补贴对象个人信息和机具信息,打印补贴资金申请表。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要求其所有人到农机监理站办理牌证照。

二、核验补贴机具。

(一)对高速插秧机进行二次核验,二次核验确保机具投入使用

(二)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核验,必要时可采取抽核验。

(三)针对短期内用户单次申请补贴同一品目机具台数达到4台的和年度短期内同一品牌与往年售卖情况不相符的大批量新建区农业农村局会组织专门的核查人员入户实地核查机具,并建立长效跟踪机制,确保购机真实性。

(四)核验内容:1核实购机者购买机具是否真实;2、核实所购机具与购机申请表记载的机具品牌、型号、配置是否相符,机具铭牌是否金属制作且固定在机具上;3、核实机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与申请表的信息是否相符等。对申请补贴的机具,进行人机合影。

三、确定现场核验结果。

以上检查核验内容,与受理信息核对后记录在补贴机具核查表上,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四、进一步电话抽查。

区农机局财政局在收到补贴申请和核查资料后,按照每批次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电话抽查核实,发现调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将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对存在的问题,要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核实无误后,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

五、核验要求

核查面覆盖全区,同时为确保补贴机具真实可靠、补贴资金落到实处,实行“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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