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求,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及南昌市农业农村局的具体要求,结合新建区农机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新建区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通过梳理项目流程,查找风险岗位和风险环节,制定预防和控制风险措施,明确风险防控责任,着力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我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健康运行,筑牢项目执行干部队伍思想防线。
二、工作内容
利用现代风险管理理论,创新反腐倡廉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全面查找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制度机制不健全、内外部环境影响等原因,可能引发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对预防腐败和廉政勤政建设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管理。以农机补贴额制定、补贴资金分配、补贴对象确定、补贴资金管理和结算等环节为防控重点,在我区全面开展排查廉政风险点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三、实施步骤
推进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编制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要求收集整理基础资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报农业农村局和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二)风险排查
按照省、市、区三级分步骤梯次推进的原则,对照层层签订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责任书》中明确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全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分析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评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发生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机率大小,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风险是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或者发生机率高的风险,如行贿受贿以及套(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等;二级风险是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或发生机率较高的风险,如未按要求确定补贴对象、机具核查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三级风险是可能造成一般损害后果或发生机率较低的风险,如政策宣传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区乡农机部门要对照岗位职责,从工作流程或权力运行过程入手,通过自我查找,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等方式,对应查找每个权力行使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切实做到全覆盖、不漏项。同时要突出重点,特别围绕一级风险点进行重点查找和分析。
(三)完善防控措施
根据确定的廉政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在确定的廉政风险中,属于工作职责不明确的,要认真研究,科学确定职责分工;属于权力过于集中的,要在相关岗位之间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建立有效制衡机制;属于权力自由裁量权过大的,要细化裁量标准,实现有效分解和控制;属于工作流程界定不清晰的,要重新绘制流程图,规范行政程序;属于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属于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要积极采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加以监控和防范。
四、建立长效机制
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常态化;要注重廉政风险的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廉政风险内容和完善防控措施。区农机局要加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自查与南昌市重点检查相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相结合,把推进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项目实施绩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并完善群众信访处理制度,以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为突破口,严肃处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增强干部队伍拒腐防变意识和纪律意识。
五、有关要求
全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由农机局农机推广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和落实,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各镇乡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要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将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农机购置补贴具体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组织健全、措施有力、责任明确、成效显著。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控,防范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保证政策落实、资金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附件:新建区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2021年1月1日
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新建区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风险 环节 |
风险对象(单位或人) |
风险表现 及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主体 |
||
经办 人 |
分管 领导 |
单位 负责人 |
||||
政策的落实环节 |
农机主管部门及承办人 |
表现:政策宣传不到位;违反规定审批;公示工作、机具核实工作不到位;档案管理不完善等。 等级:二级 |
1.加大宣传力度。 2.认真学习年度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明确受益对象,严格按照安排,在补贴产品范围内审批。 3.按要求对受益对象进行公示,认真核实购机真实性并科学管理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 |
农机主管部门承办人 |
农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 |
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 |
补贴资金的兑付 |
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承办人 |
表现:兑付资金不及时,违反规定将不符合要求的兑付材料进行兑付。 等级:一级 |
1.安排足够的人力、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加快兑付资料的审核工作进度。 2.加大对相关人员的纪律培训,增强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 |
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承办人 |
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分管领导 |
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人 |
监督管理 |
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承办人 |
表现:对执行政策和落实纪律要求监督不够,监管重点不明确。 等级:三级 |
1.使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实现随机抽查各地实施情况,确保购机真实性、合规性。 2.定期开展自查和在实施关键阶段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3.对不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规定的和违规违纪操作的地区,在行业内给予通报,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违规违纪操作的企业,取消补贴资格。 9.督促各地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承办人 |
农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 |
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人 |
投诉举报监管 |
农机主管部门、农机推广部门 |
表现:对各类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和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调查不彻底;对问题地区或责任人没有处理。 等级:二级 |
1.公布补贴咨询投诉热线电话,随时受理各地投诉举报; 2.指派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整理、登记,实行首问负责制,专本记录,及时调查处理。 3.对于经核查确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
农机主管部门、农机推广部门 |
农机主管部门、农机推广部门分管领导 |
农机主管部门、农机推广部门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