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常委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以及以区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的筹备、会务和有关文稿起草工作。
2.负责协调和督促“一府两院”对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的贯彻实施,以及领导指示、批示的督办工作。
(二)法制委员会职责
1、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区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2、对本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制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对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做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进行审查,并向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
(三)财政经济委员会职责
1、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财经委工作有关的议案;
2、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议案;
(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1、负责与教科文卫等部门之间的联系,调查了解他们对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汇报。
2、负责为区人大常委会起草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草案,以及属于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其它文稿,搞好本工作委员会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五)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职责
1、加强与农业和农村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了解相关部门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以便人大常委会实施有效监督。
2、提出农业和农村方面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年度计划,起草或拟订工作方案和相关意见。
(六)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职责
1、审议和办理区人大主席团或者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议案,并提出报告;
2、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议案;
3、组织负责起草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内务司法方面的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草案。
(七)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职责
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事项的日常工作;负责区人大换届选举方面的有关具体工作,参与省、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2、协助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变动情况等工作。
3、负责省、市、区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做好区人大代表的学习、视察、培训、评议等代表活动的组织工作,为代表学习和活动提供资料。
4、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以及闭会期间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的收集、交办和督办工作。
5、负责接待和办理与选举、任免、联络有关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八)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职责
1、起草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文件;
2、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议案或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的报告;
(九)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职责
1、宣传贯彻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的法律法规;
2、联系、协调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相关工作;
3、对有关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初步意见,并报法制委员会;
(十)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职责
1、负责与外侨民宗和旅游等部门之间的联系,调查了解他们对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汇报。
2、负责为区人大常委会起草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草案,以及属于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其它文稿,搞好本工作委员会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十一)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职责
1、承办财经委初审决算草案的具体工作,草拟决算审查报告;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决算草案的具体工作,草拟决议草案。
2、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预算执行的具体工作,掌握有关部门落实预决算决议情况。
(十二)代表履职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区人大履职服务中心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文印、收发、证件印制和印鉴管理工作;
2、认真落实保障代表知情权的各项具体措施,及时向代表提供代表依法履职所需要的有关信息或者材料;
3、做好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以及其他有关活动的工作,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6人,其中行政人员41人,非参公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27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2015.3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合计 2015.35 万元,较2021年减少128.26 万元,减少6.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支出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015.35 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 2015.35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015.35 万元,较2021年减少253.01 万元,减少12 %,主要原因是:疫情、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2015.35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079.42 万元,决算数为 2015.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944.97 万元,决算数为 187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6 %,主要疫情原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38万元,决算数为4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26万元,决算数为4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81万元,决算数为3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其他支出决算数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5.35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244.27 万元,较2021年减少112.96万元,下降9 %,主要原因是:人员奖金结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651.08万元,较2021年(减少)68.28 万元,(下降)10 %,主要原因是:办公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13 万元,较2021年减少7.19 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 60.87 万元,较2021年减少64.58 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采购设备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1.1 万元,决算数为 2.83 万元,完成预算的 25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4万元,下降 1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未发生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1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0批,累计接待 0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未发生。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8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未购买,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购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万元,决算数为 2.83万元,完成预算的71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4 万元,下降14 %,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减少,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2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发生较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11.95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减少) 132.86万元,(降低)18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0.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0.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8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平常事务外出用。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
2022年我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5.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由我单位内部绩效目标管理小组自行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部门决算完成数为2015.35万元,预算安排数为2079.42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6%,达到目标值的优良水平。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2年度省级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新建区委新建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2020]2号)及《南昌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洪财办[2020]44号)精神,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增强主管部门绩效意识,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站位和效能,南昌市新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人大”)按照《南昌市新建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新财字〔2023〕 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本次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 一)精心布置,组织材料收集。
区人大高度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接到新建区财政局关于编报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后,积极组织备对口业务科室相关负责人,围绕项目立项文件依据、当年工作计划退条分析并梳理当年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确定对应具体绩效目标,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确保当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有依有据,内容真实、完整、可靠。
(二) 量化拆分,科学设置目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项目梳理后的绩效目标作出的具体、可量化、指标化的文宇表述; 目标值的设置,参考相关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指标数值及历史经验数值,确保绩效指标值科学合理。
(三)科学监控,实时完善内容。在实施项目绩效监控过程中,对项目内容进行进一步分析梳理,对不恰当的绩效指标设置情况进行逐一说明并完善,确保当年设定的指标能够准确、 真实反映项目当年的产出和效果。
二、单位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对照绩效目标申报表,完善自评指标
收集汇总区人大本级2022年度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逐一把控、审核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并最终完善确定了本次绩效自评指标。
(二)收集项目材料依据,分析复核项目实际产出及效果
根据收集到的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及各项目单位最终报送的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对各项指标设置权重、预算执行率、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逐一分析,复核业务科室所填列的自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并初步形成汇总底稿。
( 三)形成绩效自评总报告,自评结果报送区财政局
根据初步形成的汇总底稿,填写自评汇总表,按照规定格式要求撰写本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并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将绩效自评总报告通过系统报送至区财政局审核。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经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汇总结果并分析认定,我单位区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得分及评分等级如下表所示,具体每项评分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得分 |
等级 |
1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人大会议经费 |
90 |
优 |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一 ) 预算执行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区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全年预算资金126 万元,项目实际执行数支出124.45万元,完成预算的98%。
(二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产出完成及效益实现情况:2022年区人大把履职作为重要载体,举行了二届一次、二次区人大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坚决履行职能职责,绩效明显,有效的完成了本年度绩效目标。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
一是因绩效管理意识有所不足,因财政系统升级导致人大会议项目资金有部分未及时在年底前进行结算。
(二)改进措施
区人大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填报研究,以使我单位下一年度指标设置内容更加高度关联、重点突出、量化易评,更贴合我单位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重心,确保单位绩效目标申报质量。同时在实施绩效监控时,区人大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后续的预算支出情况做出预判,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调减项目预算,以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及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区人大将对本次项目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后续申请预算资金和改进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确保后续资金绩效目标能够保质保量实现;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区财政局,在经财政审核通过后,区人大将按照财政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披露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每个省级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