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的主要职责是:落实老干部政策,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组织老干部开展文体活动,引导老干部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老年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部门共有预算单位 2 个,包括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本级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南昌市新建区老年大学)。
编制人数小计1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人,工勤编制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小计1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人,包括行政人员4人,工勤人员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6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8人,遗属人数1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 799.7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5.28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94.7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95.28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 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收入 10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0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资金进账数增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 799.7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5.28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359.4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3.02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人员定额经费为基本支出,上年为运行经费在项目支出,故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19.05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35.0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37 万元, 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440.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08.3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7.7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62.5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36.3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72.46 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绩效奖科目设置在奖金科目,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6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32.49 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绩效奖科目设置在奖金科目,财政发放退休人员工资科目为基本工资,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上年退休人员绩效奖及退休人员工资为退休费科目,支出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故本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卫生健康支出 21.5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9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增;住房保障支出 18.2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15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预算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356.7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66.67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绩效奖科目为奖金,退休人员工资科目为基本工资,在工资福利支出,上年退休人员公子和绩效奖为退休费科目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不在工资福利支出,故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397.58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78.2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5.3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33.75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绩效奖科目为奖金,在工资福利支出,上年退休费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故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694.7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95.28 万元,下降 12.06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31.3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2.46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绩效奖和退休工资科目设置在奖金科目,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故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6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49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绩效奖科目设置在奖金科目,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上年退休人员绩效奖为退休费科目,支出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故减少。卫生健康支出 21.5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9.59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增。住房保障支出 18.2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15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预算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359.4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3.02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人员定额经费为基本支出,上年为运行经费在项目支出,故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19.05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35.0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37 万元, 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335.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58.3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人员定额经费为基本支出,上年为运行经费在项目支出,加上落实过紧日子,压缩项目支出,故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7.7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57.5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 35.02 万元, 比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 29.64 万元,增长 550.93 %,主要原因是 本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人员定额公用经费,上年运行经费单独列项目支出。
(七)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7.76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7.76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7 月 31 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 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 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 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离退休干部各类慰问走访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切实落实好老干部相关政策和待遇,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2)立项依据
根据新府办抄字〔2017〕573号文件
3)实施主体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
4)实施方案
把走访慰问作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行动,积极从实际出发,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使走访慰问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
5)实施周期
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预算指标58.08万元
二、2024年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2.3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 2.3 万元,比上年减少 0.7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 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1:
附件2-2:
附件2-3:
附件2-5
附件2-6
附件2-7
附件2-8
附件2-9
附件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