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巩固衔接小组办〔2023〕40号
新建区关于下达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璜溪管理处、长堎街道:
按照《关于调整雨露计划相关政策的通知》(赣乡振综字〔2021〕2号)文件精神,根据你们上报的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名单及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经研究审核,确定扶持347名(详见附件1)建档立卡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中的大中专、中高职学生。根据“雨露计划”培训补助标准,我区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共计52.8万元。补助资金从区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中列支,资金性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乡村任务。
附件:1.新建区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名单
新建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新建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