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巩固衔接小组办〔2023〕58号
关于下达新建区2023年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省外交通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璜溪管理处: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10条措施的通知》(赣府厅明〔2022〕35号)文件精神,根据你们上报的2023年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省外交通补贴申请人员名单,经研究审核,确定扶持469名(详见附件)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照省外务工给予每人500元的补贴标准,我区2023年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省外交通补贴资金23.45万元。补贴资金从区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中列支,资金性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乡村任务。
附件:1.新建区2023年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省外交通补贴申请人员名单
新建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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