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巩固衔接小组办〔2023〕60号
关于同意2023年松湖镇抗援村第一书记项目
建设内容变更的批复
松湖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对2023年抗援村第一书记项目建设内容变更 备案的请示》(松府文〔2023〕184号)已收悉,为更好的完成项 目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同意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金家道路
硬化:长90m、宽4m、厚0.2m,挡土墙39米,项目总金额不变。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经批复变更后的项目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今后在项目申报中,应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科学认证,合理安排,
严格按照《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
行)》(赣财扶〔2021〕2号)文件精神,抓好落实,严格项目监
督管理,确保项目如期竣工,早日见效。
新建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
新建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23年11月9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