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巩固衔接小组办〔2023〕41号
关于对新建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及项目计划的批复
各有关乡镇:
为进一步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根据《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赣乡振字〔2021〕1号)文件精神,通过履行“村申报、乡审核、行业部门论证、县审定”及公示公告程序,现对我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及项目计划予以批复(详见附表)。
附件:1、新建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 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汇总表
2、新建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汇总表(第二批)
2023年8月4日
新建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昌市新建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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