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巩固衔接小组办〔2023〕57号
关于新建区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
各有关乡镇:
根据《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 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 (赣乡振字 〔2021〕1号)文件精神,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 程序,共确定项目71个(详见附件),经研究,同意纳入
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各乡镇接到本批复后,要组织做好乡、村两级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公告工作,同时规范整理归
档资料。各乡镇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库内项目,可根据群众需 求、政策调整变化、脱贫巩固提升等情况,序时掌握项目调 整需求。区级将按规定程序适时组织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
做到项目有进有出,确保资金使用精准。
附件:新建区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
振兴项目库汇总表
新建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新建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23年10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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