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巩固衔接小组办〔2024〕1号
新建区关于下达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长堎街道:
按照《关于调整雨露计划相关政策的通知》(赣乡振综字〔2021〕2号)文件精神,根据你们上报的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名单及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经研究审核,确定扶持376名(详见附件1)建档立卡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中的大中专、中高职学生。根据“雨露计划”培训补助标准,我区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共计57.9万元。
其中,我区先行开展自查自纠发现赵令杰、熊天宇、陶紫晗存在漏发情况,溪霞镇政府垫付赵令杰(2022秋季、2023年春季)3000元、熊天宇(2022秋季、2023年春季)3000元,昌邑乡政府垫付陶紫晗(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2022年秋季、2023年春季)共计6000元,共计1.2万元。补助资金从区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中列支,资金性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乡村任务。
附件:1.新建区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名单
2.关于调整雨露计划相关政策的通知(赣乡振综字〔2021〕2号)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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