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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v177962--2024-006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2-2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关于下达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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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巩固衔接小组办20241

新建区关于下达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长堎街道

按照《关于调整雨露计划相关政策的通知》(赣乡振综字20212文件精神,根据你们上报的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名单及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经研究审核确定扶持376名(详见附件1)建档立卡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中的大中专、中高职学生根据“雨露计划”培训补助标准,我区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共计57.9万元。

其中,我区先行开展自查自纠发现赵令杰、熊天宇、陶紫晗存在漏发情况,溪霞镇政府垫付赵令杰(2022秋季、2023年春季)3000元、熊天宇(2022秋季、2023年春季)3000元,昌邑乡政府垫付陶紫晗(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2022年秋季、2023年春季)共计6000元,共计1.2万元。补助资金从区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中列支,资金性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乡村任务。

附件:1.新建区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名单

2.关于调整雨露计划相关政策的通知(赣乡振综字20212

                          新建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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