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
(问题编号56)销号公示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督察问题 |
应急处置不到位。部分县区以整改工作未全面完成为由,针对污水溢流直排问题无动于衷,未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污水“放任自流”,直排城市内湖内河。督察发现,新建区礼贤北路(礼步湖段)污水箱涵晴天污水溢流直排乌沙河,形成明显的黑色污染带;龙潭水渠龙潭公园段两处溢流直排口,采样监测显示,左岸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424毫克/升、22.9毫克/升,超城镇污水一级A标准7.48倍、3.58倍;右岸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121毫克/升、16.9毫克/升,超城镇污水一级A标准1.42倍、2.38倍。 |
整改目标 |
解决礼贤北路污水箱涵、龙潭水渠龙潭公园段两处溢流口污水溢流问题。 |
整改措施 |
1.2024年3月底前,在礼步湖北侧礼贤北路合流管出水口、礼步湖南侧礼贤南路合流管出水口各增设泵井,将污水泵入礼步湖金达莱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乌沙河。 2.2024年底前,完成礼贤北路(礼步湖段)污水箱涵收集区域、龙潭水渠沿线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及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3.加强龙潭水渠金达莱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控,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4.加强河道沿线巡查,开展污水排放水务执法工作,规范排水户排水行为。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完成该区域排水单元改造工作,并通过三合一验收,加强设施运维管控,加大污水排放水务执法工作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