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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v177962--2024-013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8-0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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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

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的公告

根据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南昌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农局发2024104号)文件精神。新建区2024年开展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南昌市农业农村局达新建区2024年培训任务数为204人,其中经营管理型50人,人均培训经费3500元;技能服务型104人,人均培训经费1200元,专业服务型50人,人均培训经费1200元培训经费总计叁拾伍万玖千捌佰元整(359800.00元)。现公开征集承接新建区培训任务的机构,需要参与承担新建区农民培训的机构在2024810日前向新建区农业农村局提交资料(要求见附件)。新建区农业农村局将结合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相关程序及要求确定新建区2024年农民培训机构。

联系人:新建区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股胡福根,电话:83708655,邮箱:xjkjxx@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培训机构提交资料的要求

202482


附件

培训机构提交资料的要求

培训机构所提交的资料应按以下目录进行整理:

一、培训机构情况

1.基本情况说明。可采取纯文字或文字加图片的方式进行说明,言简意赅,篇幅控制在1000字以内。

2.有关证明资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具备一定培训资质的,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件资料。

3.培训师资队伍。包括专职及兼职师资的人数、名单、主要讲授课程等。有关师资应提供聘书或聘用文件、协议等。

4.培训场所情况。包括培训所需的教学、食宿场地及设备情况。

5.承接培训经历。近三年举办培训班的简要情况。

二、实训基地情况

1.基本情况说明。可采取纯文字或文字加图片的方式进行说明,言简意赅,篇幅控制在1000字以内。

2.有关证明资料。包括培训机构与实训基地的合作协议;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具备一定资质的,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件资料。实训基地为培训机构内部基地的提供有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3.实训场所情况。包括实训基地开展现场教学、实践操作的有关设施条件。

5.承接实训经历。近三年承担有关实训任务的简要情况。

三、其他说明材料

1.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培训机构对诚信守法经营情况进行说明和承诺。近3年有违反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税收管理等相关规定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或处理的,不得作为遴选对象。

2.其他佐证资料。与承接培训有关的其他资料,培训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提供。

以上资料应制作电子文档(Word或PDF格式),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并在规定期限前将一份纸质资料送至新建区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股(长堎镇文化大道159号局办公大楼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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