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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420179-0403-2023-0005 主题分类: 交通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3-05-2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废止新交字〔2021〕64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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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字〔202321

区各有关乡()人民政府:

按照《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方案》要求,经清理,决定废止《新建区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办法(新交字〔202164)。该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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