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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0502-2023-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5-1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新建区面向社会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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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新建区消防救援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现将征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其中,火场通信员(文书兼宣传员)1人、驾驶员3人、灭火战斗员5人、消防文员2人。

二、征召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2日至2005年5月12日之间出生)。驾驶员年龄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0周岁( 1983年5月12日(含)后出生)。

3、身体条件: 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4、岗位专业要求:

火场通信员(文书兼宣传员)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好的写作功底;

驾驶员需取得B2以上驾照(不含B1、A3),驾龄5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

灭火战斗员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消防文员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录用。

6、消防文员限招女性。

三、征召程序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核、统一面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5月18日

2、报名方式:本次征召报名采取现场填报及电话报名等方式,报名地址为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新建区工业一路46号),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屏照片;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支付宝赣服通下载打印);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色证件照2张;

(5)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资质或从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征召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征召资格条件的,不予报名。发现弄虚作假者依法追究其责任,所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二)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3000米跑(占体能测试总分40%)、100米跑(占体能测试总分10%)、单杠引体向上(占体能测试总分10%)、俯卧撑(占体能测试总分10%)。

2、测试标准(见附件)

(三)面试

体能考核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的,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

参考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70%和30%。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征召人数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其中吸毒尿检为必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体能考核、面试、体检工作结束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期劳动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第二期劳动合同期五年,第三期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火场通信员(文书兼宣传员)、驾驶员需工作满2年后方能离职,离职前,需向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离职,否则将扣发年底年度考核奖励。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进行90天岗前培训,培训期间享受每月8天的休假,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由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分配到所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作。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中 24 小时驻勤。队员每周工作4天休息2天,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

消防文员上岗前进行30天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由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分配到大队机关工作,采取上下班制度,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

五、工资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构成。

火场通信员(文书兼宣传员)、驾驶员、灭火战斗员工资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试用期基本工资为3800元/月,经考核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为5190元/月、高危职业补助为每月880元/月。

2、津贴补助。津贴补助由职务(岗位)津贴、职业技能等级津贴、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构成。

1)职务(岗位)津贴。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指导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880元,副队长、副指导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660元,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50元,副班长、灭火救援一线火场通信员(文书兼宣传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330元。一人多职或多岗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职务(岗位)津贴标准。

2)职业技能等级津贴。为鼓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学习技术、提高灭火救援的职业技能(专业技术)水平,在符合“证书与岗位相匹配”的条件下,根据其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按以下标准发放职业技能等级津贴: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工程师为每月1100元,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工程师为每月880 元,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助理工程师为每月660元,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或技术员为每月440元,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为每月220元。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入职后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考试。

3)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对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给予高危职业补助。政府专职消防队指挥员(包括队长、指导员、副队长、副指导员)的高危职业补助标准为每月1320 元,其他队员为每月 880 元。

3、奖金

1)年度考核奖励。对思想政治坚定、工作履职尽责、体能技能达标、纪律作风优良且经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给予奖励。年度人均奖金水平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均月基本工资的2倍核定。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及其他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不予发放年度考核奖励。

2)工作年限奖励。第一期劳动合同签订 3 年期限且连续工作满 3 年的,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 1.2 万元;第二期劳动合同签订 5 年期限且连续工作满 5 年的,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 2.5 万元;签订第三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连续工作每满一年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 0.5 万元。

消防文员工资福利待遇: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绩效考核为900元/月,其他奖励补贴按照实际情况发生发放。

4、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队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作期间伙食由用人单位按标准保障,被装由用人单位按标准提供。

六、联系电话

报名电话:南昌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 0791-83700110

本公告由南昌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2023年新建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体能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

30周岁(含)以下

30周岁以上

3000米

100米

俯卧撑

2分钟)

单杠

(2分钟)

3000米

100米

俯卧撑

2分钟)

单杠

(2分钟)

100

1330

1200

62

16个

1410

1300

57

14个

95

1350

1225

56

15

1430

1325

51

13

90

1400

1250

50

14

1450

1350

45

12

85

1420

1300

46

13

1510

1400

41

11

80

1440

1350

42

12

1530

1450

37

10

75

1500

1400

38

11

1550

1500

33

9

70

1520

1450

36

10

1610

1550

31

8

65

1540

1500

34

9

1640

1600

29

7

60

1600

1550

32

8

1710

1650

27

6

55

1630

1600

31

7

1740

1700

26

5

50

1700

1650

30

6

1810

1750

25

4

40

1730

1700

29

4

1840

1800

2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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