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字〔2020〕341号
关于新建区大塘坪乡金沙公路至贾家路面 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南昌市新建区大塘坪乡人民政府:
报来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新府办抄字﹝2020﹞3号)及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新建区大塘坪乡金沙公路至贾家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代码: 2020-360122-48-01-020164)。
二、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起点接顺现状金沙公路水泥路面,终点连接溪乡村和贾家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南昌市新建区大塘坪乡人民政府。
四、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全长约1.5km,按两车道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20km/h,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路面宽5m,路基宽6 m,拟对已开裂及破损的水泥砼路面面板破除,重新浇筑混凝土,再铺设4cm细粒式沥青砼面层及5cm中粒式沥青砼面层。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279.9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区财政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七、望接文后,项目建设单位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概算书报我委审查,并抓紧办理其他审批手续。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已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