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府办发〔2021〕82号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建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督查评比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新建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评比方案(试行)》已经2021年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0月26日
新建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督查评比方案(试行)
为科学评价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效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好典型,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指导机制,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督查评比方案。
一、督查对象
全区15个乡(镇)、2个管理处。
二、督查时间及方式
(一)督查方式:以巡查暗访为主、重要节日明察为辅。
(二)明察:端午节前、“五一”劳动节前、中秋节前、“十一”国庆节前、元旦节前、春节前必查;有重要任务和上级要求时必查。
(三)暗访:采取“三不两直(不定时间、不提前通知、不打招呼、直赴村庄、直达检查现场)”的方式,每月对各乡(镇)、管理处自然村总数的三分之一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检查考核全覆盖。
三、督查内容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5分)
主要督查主干道沿线、乡村道路、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有无散乱垃圾、废旧塑料袋;田间地头农业投入品包装袋、农膜、农药瓶、秧盘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是否清理;有无陈年垃圾、卫生死角、建筑垃圾;边坡、水沟边及垃圾桶、垃圾收集或转移点周围有无垃圾;生活垃圾是否“日产日清”;垃圾桶、垃圾车、环卫人员是否合理配置到位;农户“门前三包”制度是否落实。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5分)
主要督查村内排水沟或污水管网是否完好、通畅、无破损;终端设备是否完好、正常运行;有无黑臭水体;村内外池塘(河道、溪流、沟渠)有无漂浮垃圾(包括建筑物);村内及周边有无厕所粪污、畜禽粪污直排和污水横流等现象;零星散户养殖牛、羊、猪、鸡、鸭等畜禽是否圈养,养殖污水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三)农村“厕所革命”(15分)
主要督查公厕是否干净整洁、是否落实专人管理,公厕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有无损坏,墙面是否整洁、有无乱图乱画、乱贴小广告等现象;有无未通水就使用现象;村庄旱厕是否全部拆除;厕所粪污处理、排放是否达到无害化。
(四)村容村貌(35分)
主要督查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废弃的猪牛栏舍、残垣断壁是否全部拆除;有无违章搭建等现象;“铁皮屋”是否全部整治到位;“僵尸车”是否清理;菜园是否乱围乱挡乱盖;是否随意焚烧、填埋、丢弃农业生产废弃物、病死畜禽尸体等;村级活动场所室内外环境是否干净整洁,国旗是否悬挂或破损,院内杂草垃圾是否清理,展板是否完整、内容是否清晰,各功能室是否干净整洁,办公文件、资料台账是否摆放整齐,办公桌、会议桌是否有灰尘、堆积物等;村干部是否落实坐值班制度,着装是否得体;屋顶墙面有无违规广告;房前屋后庭院杂物是否收拾干净,堆放整齐;村庄公共场所生产农具及物品是否摆放整齐;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周边、村道两边是否杂草丛生。
四、成立督查工作组
考核工作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从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分别抽调1名分管领导和2名工作人员,组成7个督查工作组(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区分七大片区进行轮流督查,七大片区具体如下:第一片区(松湖镇、石岗镇)、第二片区(流湖镇、厚田乡)、第三片区(西山镇、新丰管理处)、第四片区(石埠镇、璜溪管理处、望城镇)、第五片区(溪霞镇、金桥乡)、第六片区(大塘坪乡、铁河乡、象山镇)、第七片区(昌邑乡、联圩镇、南矶乡)。
五、计分办法
(一)自然村月度计分:督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4大项,采用计量扣分为主,得出每项的分值相加得出总分。
(二)行政村计分:
1.季度计分=行政村所属自然村在本季度得分的平均分;
2.年度计分=行政村四个季度得分的平均分。
(三)乡(镇)计分
1.月度计分=乡(镇)本月所有受检自然村得分的平均分;
2.季度计分=乡(镇)所属行政村本季度得分的平均分;
3.年度计分=乡(镇)四个季度得分的平均分+乡(镇)加减分。
(四)乡(镇)加减分项:农村环境整治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的,加10分;在全市推广的,加5分;在全区推广的,加3分;
在省市督查检查暗访中,被省通报突出问题的,每次扣5分;被市督查暗访通报突出问题的,每次扣3分;被区级督查暗访通报突出问题的,每次扣1分。
注:加减分项以具体通报文件、相关报道等凭证为依据。
五、奖惩办法
(一)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奖励专项资金。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工作奖励资金,在区财政局设立专户,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用于考评奖励、工作经费。
(二)结果运用
1.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通报每月考核结果,前三名的乡镇长在调度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后三名的乡镇长作表态发言;
2.每月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发出整改督办单,并全程跟踪督查,限期整改落实。
3.每月对前三名的乡镇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前十名和后十名的自然村设立“红黑榜”;每季度给提升幅度最大的前10名行政村评“进步奖”。
4.根据每月督查考核情况累计得出年度计分,并将年度计分排名结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和村干部年终绩效考核。
七、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管理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暗访期间不得陪同、不得干扰督查检查;明察期间按督查要求,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督查人员务必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深入实际,掌握实情,客观评价。每次督查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情况汇总,及时通报。
(三)各乡(镇)、管理处对督查通报的问题应及时开展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附件:1.督查分组安排
2.新建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1
督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 邓敏超
成 员:区卫健委干部 汪艳艳
区农业农村局干部 金建华
第二组 组 长:区住建局分管领导 欧阳志坚
成 员:区水利局干部 喻一明
区住建局干部 胡艺耀
第三组 组 长: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 程文华
成 员:区农业农村局干部 涂民欢
区交通运输局干部 屈兰敏
第四组 组 长:区卫健委分管领导 王敬清
成 员:区生态环境局干部 胡 鸿
区卫健委干部 徐志坚
第五组 组 长:区城管局分管领导 邹宏鹏
成 员:区交通运输局干部 刘冬平
区城管局干部 张思思
第六组 组 长:区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 陶茂梁
成 员:区住建局干部 唐建国
区生态环境局干部 陈平洋
第七组 组 长:区水利局分管领导 李世东
成 员:区城管局干部 殷文锋
区水利局干部 刘文成
附件2
新建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评分表
项 目 |
内 容 |
得分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5分) |
主要督查道路、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有无散乱垃圾、废旧塑料袋;田间地头农业投入品包装袋、农膜、农药瓶、秧盘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是否清理;有无陈年垃圾、卫生死角、建筑垃圾;边坡、水沟边及垃圾桶、垃圾收集或转移点周围有无垃圾;生活垃圾是否“日产日清”;垃圾桶、垃圾车、环卫人员是否合理配置到位;农户“门前三包”制度是否落实。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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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5分) |
主要督查村内排水沟或污水管网是否完好、通畅、无破损;终端设备是否完好、正常运行;有无黑臭水体;村内外池塘(河道、溪流、沟渠)有无漂浮垃圾(包括建筑物);村内及周边有无厕所粪污、畜禽粪污直排和污水横流等现象;零星散户养殖牛、羊、猪、鸡、鸭等畜禽是否圈养,养殖污水是否得到有效治理。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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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厕所革命(15分) |
主要督查公厕是否干净整洁、是否落实专人管理,公厕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有无损坏,墙面是否整洁、有无乱图乱画、乱贴小广告等现象;有无未通水就使用现象;村庄旱厕是否全部拆除;厕所粪污处理、排放是否达到无害化。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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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村貌整治(35分) |
主要督查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废弃的猪牛栏舍、残垣断壁是否全部拆除;有无违章搭建等现象;“铁皮屋”是否全部整治到位;“僵尸车”是否清理;菜园是否乱围乱挡乱盖;是否随意焚烧、填埋、丢弃农业生产废弃物、病死畜禽尸体等;村级活动场所室内外环境是否干净整洁,国旗是否悬挂或破损,院内杂草垃圾是否清理,展板是否完整、内容是否清晰,各功能室是否干净整洁,办公文件、资料台账是否摆放整齐,办公桌、会议桌是否有灰尘、堆积物等;村干部是否落实坐值班制度,着装是否得体;屋顶墙面有无违规广告;房前屋后庭院杂物是否收拾干净,堆放整齐;村庄公共场所生产农具及物品是否摆放整齐;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周边、村道两边是否杂草丛生。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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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减分项 |
农村环境整治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的,加10分;在全市推广的,加5分;在全区推广的,加3分; 在省市督查检查暗访中,被省通报突出问题的,每次扣5分;被市督查暗访通报突出问题的,每次扣3分;被区级督查暗访通报突出问题的,每次扣1分。 注:加减分项以具体通报文件、相关报道等凭证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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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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