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府办发〔2023〕56号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建区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油菜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
方案的通知
《新建区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油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9月16日
新建区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油菜农业
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油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42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我国粮食、大豆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供应安全的决策部署,提升我区油菜扩种和菜籽油加工能力,提高食用植物油供给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为主的服务方式。依据农业机械化情况、劳动力转移程度、农户生产需求、服务组织服务能力等因素,科学确定重点支持的多环节、全程托管模式,凸显托管经营增效优势。
(二)服务重要农产品。重点支持油菜作物生产。
(三)坚持以市场为主导。重点解决油菜生产关键薄弱和急需环节的生产难题。
三、目标任务
围绕油菜生产,2023年选择油菜种植(旋耕、开沟、施肥、播种、覆盖一体化功能的精量直播,无人机飞播,机械化播种育苗,机械化移栽)、机防两个环节进行补助,共计完成16.25万亩次的计划任务;进一步培育壮大服务组织,促进形成稳定活跃的油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带动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有力推动服务规模经营和农业绿色发展。
四、重点工作
(一)服务主体遴选。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环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服务主体自主申报,县级审核方式遴选出油菜生产托管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承接服务的主体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并在区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农机股、植保股登记备案。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包括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化承接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各类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家庭农场、服务协会及其他服务组织。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受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管。承接主体提供服务对象名单、面积及合同;同时填报作业承诺书、补助申请表、补助确认表,村委会、分场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并且加盖公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信誉良好,服务在质量和价格等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按服务面积、烘干量和油菜加工出油量进行补助。服务主体作业面积享受社会化服务补助的作业机械,作业机械需自带或安装终端监控系统,能够正确反映作业机械轨迹、面积及作业时间和地点,并能显示该机具归属。
(二)发布任务。区农业农村局在政府网站等发布年度项目实施任务,明确补助环节及资金安排、目标任务、补助标准和方式、实施区域范围、进度安排等内容。
(三)主体申报。各服务主体依据自身实际选取合适的补助环节申报,申报内容包括选择补助环节、项目实施区域、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补助由承接主体向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申请,按实行完成工作量进行申报,各乡(镇)农业农村办负责审查核实,区农业农村局完成项目验收。
(四)确定服务主体及年度目标。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服务主体实际情况、申报内容等综合考虑,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明确承接项目的服务主体及年度目标任务,并签订项目服务补助合同。
(五)服务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服务主体依据项目服务合同,开展油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要求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将服务合同在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原则上按照服务合同实际完成作业量进行补助,也可根据项目资金总量,对达到一定作业量实行定额补助。无论何种补助方式,均需在每季服务合同完成后,服务对象签字确认,承接主体将实施材料汇编成册,制成PDF电子版,以备检查验收。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项目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承接主体;承接主体按服务合同实际完成的作业量仅包括在新建区范围(含恒湖垦殖场、成新农场、朱港农场)内提供服务的作业量。
(六)拨付补助资金。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核实认定的社会化服务数量,确定各承接主体补助资金额度,有关情况在政府网站、实施乡(镇)政府公示栏等公示一周以上无异议后进行拨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新建区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油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万红玲 区政府党组成员、新建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杨复猛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杨 冰 区财政局局长
胡小南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 胡 哲 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晓江 区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胡小南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2个项目验收组,精量直播、机械移栽项目验收组组长:周晓江,成员:徐小斌、熊中根、薛强;无人机飞播、植保环节项目验收组组长:周晓江,成员:程金生、袁长华。区农业农村局做好牵头工作,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建立沟通协调管理机制,各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注重质量监管。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承接主体油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情况进行核实,区农业农村部门制订补助环节操作规程、作业核查方法、服务标准,加强服务价格指导,服务质量检测和服务合同监管。共同引导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双方合法权益。
(三)规范资金使用。按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且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50元的原则,确定补助标准,其中种植环节中:油菜精量直播补助价格为30元/亩次、无人机飞播补助价格为3元/亩次、机械化播种育苗30元/亩次、机械化移栽15元/亩次;无人机植保环节补助价格为3元/亩次。计划累计补助精量直播、机械化播种育苗及机械化移栽作业面积共0.25万亩;计划补助无人机飞播及植保环节作业面积共16万亩次。当某个环节补助资金有结余时,可相互调剂使用,当年未使用完的资金留到下一年度使用。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政策落实公开、公正、公平,资金使用高效。一经发现挤占、截留、挪用、套取项目资金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承接主体采取造假行为骗取补助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并在五年内不得申请和享受财政支农补助项目。
(四)保障工作进度。2022年9月底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4月底前完成主体遴选、发布任务、确定服务主体及年度目标等工作,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核实服务数量、质量及资金拨付等工作。
(五)强化绩效评价。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按照省级绩效评价方案,积极组织开展自评,重点评估服务效果、服务模式、关键和薄弱环节市场化培育效果,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等,积极应用绩效评价成果。
(六)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借助各种媒体,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油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新建区2023年油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申请表
2.承接主体服务作业分村面积明细表
3.承接主体服务作业分村面积汇总表
4.作业情况汇总表
5.新建区2023年油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确认表
6.2023年新建区油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
7.南昌市新建油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
附件1
新建区2023年油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承接申请表
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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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乡(镇、场) 村(分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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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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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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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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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组织人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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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名称及数量(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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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
□种植项目(□精 量 直 播、□无人机飞播、 □机械化播种育苗、□机械化移栽); □机防项目。服务量 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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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意见 |
本单位承诺: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自愿安装监控检测设备。提交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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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场)农业农村部门核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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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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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服务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农业机械发票及合格证复印件。 |
附件2
承接主体服务作业分村面积明细表
村委会名称:
农户姓名 |
住 址 |
电 话 |
作业面积(亩) |
单价 (元/亩次) |
金额 (元) |
农户签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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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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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分场)核实面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作业项目:
附件3
承接主体服务作业分村面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服务地点(村、分场) |
作业面积(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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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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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作业情况汇总表
承接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作业机械号码 |
作业机手姓名 |
作业面积(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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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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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新建区2023年油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补贴确认表
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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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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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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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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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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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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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种植项目(□精 量 直 播、□无人机飞播、 □机械化播种育苗、□机械化移栽); □机防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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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补助作物及面积 |
服务作物 |
服务量(亩次) |
核定补助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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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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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业农村办核实补助面积意见 |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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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小组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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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股室核实 意见 |
审核人(签 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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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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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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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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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合同编号:
2023年新建区油菜农业生产社会化
服务合同
甲 方: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乙 方:
法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所在地: (区) 乡(镇、场) 村(分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油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内容
乙方拟承接甲方2023年度省级财政支持油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中的¨油菜种植(¨精量直播、¨无人机飞播、¨机械化播种育苗、¨机械化移栽)面积 亩次、¨机防项目面积 亩次。补助标准为种植环节中:油菜精量直播补助价格为30元/亩次、无人机飞播补助价格为3元/亩次、机械化播种育苗30元/亩次、机械化移栽15元/亩次;植保环节补助价格为3元/亩次。
第二条 项目补助原则
行先服务后补助原则。补助资金支付方式:当年(季节性)所有作业量全部完成并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甲方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乙方登记在监管系统的银行账户上。
第三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至该年年终。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未按相关规定实施,存在套取资金、作业数据造假的或有意造大的,甲方按规定终止乙方合同的。
第四条 项目监管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以后,乙方要及时安装智能终端监测系统,甲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随时可以查询作业轨迹等。项目完成后,甲方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和满意度等进行评估。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项目为年度内实施,甲方应及时做好托管服务数量的核实和补助资金发放的相关工作。
2.协调乙方在提供托管服务过程相关事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
2.乙方提供的服务作业量必须在新建区范围(含恒湖垦殖场、成新农场、朱港农场)内。
3.乙方提供的机具工作状态良好,服务时与安装智能终端系统保持联接,按本地机械作业标准及作业习惯完成作业服务。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在作业及往返途中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确保提供真实的服务数据,不得故意伪造服务合同、作业轨迹、作业地点及面积等数据,一经查实,自愿接受甲方扣除补助资金等惩罚。
(三)违约责任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作业量在新建区范围(含恒湖垦殖场、成新农场、朱港农场)之外的,此服务量不予补助。
2.乙方实际服务面积低于合同签订面积的,按实际作业量的90%给予资金补助;乙方服务面积超出合同签订面积的,超出部分不给予资金补助。
3. 乙方伪造服务合同、作业轨迹、作业地点及面积等数据,一经查实,取消乙方服务主体资质,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并纳入黑名单,在五年内不得申请和享受财政支农补助项目
4.因不可抗力等重大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 系 方 式: 联 系 方 式:
年 月 日
附件7
编号:
南昌市新建区油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油菜种植(¨精量直播、¨无人机飞播、¨机械化播种育苗、¨机械化移栽)、¨机防单环节或多环节社会化服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社会化服务数量
大田托管数量:大田面积 亩(位于 县(区) 乡(镇) 村 村小组)。
二、社会化服务价格
服务环节 |
服务价格(元/亩次) |
优惠价格(元/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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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项目 |
¨精量直播 ¨无人机飞播 ¨机械化播种育苗 ¨机械化移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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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防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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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方确保提供的农机具工作状态良好,按相关机械作业标准及习惯完成作业量,同时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在作业及往返途中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按合同要求支付相关托管服务费用。
四、本合同一式三联,区农业农村局、甲方、乙方各一联,甲乙双方按照服务一次签订一次的要求签订本合同,并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关联稿件
新建区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油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解读2023-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