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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2022-024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6-2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建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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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发〔2022〕9号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建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新建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经2022年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22日

新建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江西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南昌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新府发〔2021〕1号)精神,为实现我区2025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助推新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和国际化合作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抢抓大南昌都市圈构架战略机遇,瞄准南昌城市发展西进主战场定位,在全市彰显省会担当中做表率、勇争先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全过程,增强科技工作者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突出科学精神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传递科学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加强理性质疑、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包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建设,坚定创新自信,形成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强化协同推进。要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投入保障,坚持“大联合、大协作”理念,加强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力量的协同协作,激发全民参与积极性,形成“上下贯通、内外联动、步调一致、全民参与”的社会化科普大格局。

——深化供给侧改革。破除制约科普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突出价值导向,创新组织动员机制,强化政策法规保障,推动科普内容、形式和手段等创新提升,提高科普的知识含量,满足全区对高质量科普的需求。

——扩大开放合作。积极投身新时代新建高质量发展建设,对标立杆,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加紧密的科学素质交流。推动经验互鉴和资源共享,推动科普一体化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17%,全区科学素质发展引领作用更为突出,城乡、区域之间和重点人群之间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科普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逐步健全,“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二、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科学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激励青少年心怀科学梦想、树立创新志向,培养青少年爱国情怀,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夯实人才基础。(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区科协)

1.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高度重视科学精神的重要性,坚持立德树人,将科学精神贯穿于教书育人全链条,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将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激励青少年树立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远大志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科普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和心理讲课教师配备。(区教体局、区科协、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和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月”青少年空航、海模、车模、建模竞赛、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青少年人工智能教育竞赛、青少年无人机大赛等科普系列活动。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区教体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落实“双减”政策,实施馆校合作行动,支持中小学组织学生前往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各类科技实践活动。实施校企合作行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加大开放力度,实现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实施家校合作行动,依托街道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理念、知识和方法,推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打造特色科普旅游线路,发展科普研学旅游。(区教体局、区科协、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探索教育方式改革,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指导,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扩大普惠制学前教育资源有效供给,加强幼儿科学启蒙教育,将科学课程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程,推动区属中等技工学校科学教育与专业教育同步推进。完善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推进科学基础课程建设,加强科学素质课程建设。深入实施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及“挑战杯”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鼓励大学生开展科普创作、科学传播和科普志愿服务。(团区委、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青少年科普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青少年科普教育资源开发,建设校园科技馆、社区科技馆,将科普元素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加大科普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科协、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探索科技英才教育模式。积极争取上级资源,探索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模式。通过开展科技培训、科技实践、科技竞赛等活动,传播最新科技成果,发现培养优秀青少年科技人才。(区教体局、区科工信局、区科协、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科技辅导员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力度,深入开展科技辅导员培训活动,实现科技辅导员培训全覆盖。鼓励建设科技辅导员工作室,开展优秀科技辅导员认定工作,提供优质科技教育资源。(区教体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9.树立相信科学、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观念。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区委宣传部、区科协、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深入实施“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依托农函大等平台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举办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以赛促学、以学促用,提升广大农民劳动生产和创业就业能力。(区委组织部、区科协、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团区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实施科普助力乡村振兴行动。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到我区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引导涉农企业和农技协等社会组织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积极开展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科普小镇、科技小院等申报及示范创建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工信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人社局)

12.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对接“技能中国行动”。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着力强基础、优结构,扩规模、提质量,建机制、增活力,以培养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先导,带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素质优良,基本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队伍。(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将企业职工培训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强化企业培训主体地位,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创新需要制定职工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采取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方式,大幅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科工信局、区教体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15.鼓励支持成立企业(园区)科协。发挥企业(园区)科协在推动技术创新、促进科技交流、提高员工科学素质、举荐创新人才、激发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16.开展智慧助老活动。依托老科协、老年大学、社区服务机构等,围绕老年人面临的高频事项和应用场景,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让广大老年人走进数字时代、融入智慧社会。(区科协、区民政局、区委老干部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开展老年人健康科普。依托全区健康教育系统,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各类媒体,普及健康保健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颐养之家、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区卫健委、区科协、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委老干部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科协、老年协会等组织,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吸纳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老专家加入“科技志愿服务团”,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通过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形式,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区科协、区卫健委、区文广新旅局、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工信局、区委老干部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服务新建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19.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区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把树立科学精神、增强科学素质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理论的水平、科技创新的意识和科学履职、科学决策的能力。(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实施5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牵头部门:区科工信局、区科协)

21.强化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责任。探索在各类科普场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增加体现科技进步和科学精神的相关展项,建设打造一批科普教育基地。举办“赣鄱科学大讲堂”活动,推动科学精神、科学家精神深入人心。(区科工信局、区科协、区文广新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鼓励科研与科普并举。推动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和项目申报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探索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工作者职称评聘条件。促进科技工作者提高教学、科研、科普融合能力,鼓励科研人员将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科普,将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到基层一线开展展品讲解、科普讲座、科学小课堂等各类科普志愿活动。(区科工信局、区人社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科普优势。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开发科普资源,参与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周、科技工作者日等重大科普活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设置对外开放的科普展厅。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区科工信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发展新建特色科学文化。充分挖掘新建地域文化中的科学元素,总结新时代新建发展实践中的科技内涵,发挥科技在新建特色文旅产业上的作用,提升科学文化引领力。增强科技社团的科技文化创造力,拓展科学文化建设的深度和广度。(区文广新旅局、区科工信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建设信息化全媒体传播网络,服务数字社会建设。(牵头部门:区科协、区委宣传部)

25.支持科普创作人才培养和科普文艺创作。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支持科普创作人才围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大力支持全区文学界、艺术界与科技界创作人员的交流与融合,提升科普创作人才的跨界创作能力,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积极参加“江西省科普微视频大赛”“江西省大学生科普动漫创作大赛”等相关活动,鼓励科技工作者创新科普创作手段和作品形式,开发动漫、短视频、游戏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区文广新旅局、区科工信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6.丰富科普传播形式。推进图书、报刊、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推动公益广告增加科学普及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推动户外广告和公共场所宣传增加科普内容。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鼓励和引导各级媒体加强科技宣传报道,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区科工信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提升科普信息化传播能力。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宣传平台建设,推动区级融媒体中心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促进媒体与科学共同体的沟通合作,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区融媒体中心、区文广新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做好“科普中国”资源的推广传播和基层科普活动的线上宣传,推动“科普中国”全区域落地、全领域应用。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农村地区、脱贫地区、边远地区及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倾斜。(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牵头部门:区科工信局、区科协)

29.推进科普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落实国家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区基本建设规划。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分级评价制度。推进符合条件的各类科技场馆免费开放。(区科工信局、区科协、区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0.构建现代化科技馆体系。推动科普场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发展,努力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强实体科普馆建设。在2022年完成流动科技馆巡展活动。每年完成1-2个社区科普馆建设,在全区域内中小学推动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活动。统筹推动农村中学科技馆、主题科普馆建设。鼓励开发区、园区和有条件的科研机构等建设科技展示馆向社会开放。到2025年,建成1座具有特色的主题科普场馆。(区科协、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区科工信局、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支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建设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到2025年,力争获批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1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5个,市级科普教育基地10个。(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发展基层科普设施。依托现有社会设施,推动在全区乡(镇)、行政村(社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科普活动场所。发挥溪霞农业园科普设施优势,推动“科普小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现有资源,加强农村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建设。加大科普大篷车的服务范围,更新展品展项,增强为基层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区80%的乡(镇)、行政村(社区)建有科普活动站(室)、科普图书室、农家书屋,实现行政村(社区)建有科普画廊(宣传栏)全覆盖。(区科协、区教体局、区文广新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3.拓展公共文化设施科普功能。推动图书馆、体育馆、工人文化宫、少年宫、文化馆、博物馆、宗教场所等公共设施增加科普教育功能,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建设各类专业科技场馆。鼓励推动区域内战略新兴产业龙头企业,有条件的研究机构、企业,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专业或产业科普场馆。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区科工信局、区文广新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显著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基本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牵头部门:区科协)

35.建立健全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并举,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突发事件状态下,各乡(镇)、各部门密切协作,紧急调度各方资源,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加强科普中国信息员注册工作,督促在册科普中国信息员通过多种社交媒体,传播科普中国信息,参与各类科技教育与传播普及活动,鼓励基层网格员、大学生村官、驻村第一书记和指导员、基层“三长”注册成为科普中国信息员。培养一批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科技辅导专家,建立各行业专家型科技辅导团队。(区科协、区科工信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7.建立完善科技志愿服务机制。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科学共同体和社会组织等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技爱好者与热心科技文化传播的人,组建科技志愿者队伍和科技志愿服务团(队),志愿为社会或他人提供公益性科技类服务。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推广群众点单、社区派单、部门领单、科技志愿服务队接单的订单认领模式。积极宣传举荐优秀科技志愿者、优秀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科学文化氛围,打造新建特色科技志愿服务品牌。(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8.强化科普人才培养。发挥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社团的作用,在实践中培养一批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人才。发挥高新企业在培养科普专业人才中的重要作用,落实完善科普专业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培养一批具备多方面能力的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队伍。(区科协、区教体局、区科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9.提升科普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赣鄱科普大讲堂、科普校园行、全国低碳日、公众科学日、爱国卫生运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发挥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引领作用,拓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社区书苑、社区市民学校等平台科普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区科协、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科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科学素质区域交流合作工程。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搭建开放合作平台,围绕提升科学素质、促进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优势等方面丰富交流合作内容,常态化开展相互交流活动。(牵头部门:区科协)

40.拓展科技人文交流渠道。围绕提升科学素质、促进可持续发展,增强与兄弟县区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碳达峰碳中和等关键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科技专家、活动资源、场地资源等科普资源的互联共享。聚焦自然生态、减灾防灾、科学考古、宇宙探索、机器人等青少年关注的主题,积极开展与发达地区城市相关学校、教育机构、知名公司等合作,促进青少年跨地域、跨文化、跨语言、跨民族科学互通与交流。(区科协、区科工信局、区教体局、团区委、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广新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1.丰富区域科技合作内容。聚焦应对未来发展、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灾害风险、气候变化等可持续发展共同挑战,加强同中部地区城市科普工作的协同互助,倡导和鼓励县区之间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深入开展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双多边合作项目,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推动科普一体化发展。(区科工信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督促检查。区科协要认真履行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做好完善工作机制、沟通联络、督促落实等工作。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政府要把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本乡(镇)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根据本乡(镇)、本部门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水平,支持科普事业发展。鼓励多元投入,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

(三)明确进度安排。2021年,做好《方案》动员和宣传工作。2022年初,征求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制定《方案》。2022年到2025年,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制定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和目标任务的落实。2025年,在各乡(镇)、各部门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专题调研,对“十四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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