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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212739-0403-2021-002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1-11-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停止使用自发医保卡暨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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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和南昌市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要求,省本级和南昌市拟于2021年12月初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国家平台将不再支持原自发医保卡(只具备医保功能,非社保卡)就医和购药直接结算。为保障参保人待遇享受,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止使用自发医保卡

1.时间安排:省本级和南昌市上线国家平台后即停止使用,国家平台上线时间预计为12月初,具体以省市两级医保部门下发的通告为准;

2.账户余额:停止使用后,原卡内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会清零,将自动转移到本人医保电子凭证及社会保障卡账户,参保人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就医、购药时即可正常使用原医保卡中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二、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激活渠道

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平台统一签发,通过实名、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的电子标识,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特点,参保人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渠道有:

1.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渠道: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使用手机号注册,进行实名认证并人脸识别,按照页面提示申领激活;

2.支付宝渠道:支付宝首页搜索“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城市,同意协议并激活,进行刷脸认证,按照页面提示申领激活;

3.微信渠道:关注微信“我的医保”公众号,点击激活医保电子凭证,验证支付密码,按照页面提示申领激活;

4.银行渠道:可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或农业银行等营业网点进行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激活,或登录手机银行APP,按照页面提示申领激活。

三、社会保障卡申领渠道

新医保平台上线后,参保群众可继续使用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未领取或遗失社会保障卡的,可致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卡咨询热线12333。

特此通告。

江西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南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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