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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212493--2024-003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望城镇 生成日期: 2024-03-0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望城镇关于加强“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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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属各有关单位:

2024年春节元宵即将来临,各地务工返乡、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流动人员急剧增多,节庆、祭祀和烧荒、烧田埂、焚烧疫木等生产生活性用火大量增加,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火灾隐患突出,野外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元宵期间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祥和安宁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把森林防火作为春节元宵期间的头等大事来抓,加强分析研判,提前研究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切实肩负起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各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细化防范措施,督促森林防火“三员”和林长制“一长两员”网格化巡护责任的落实,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巡护不积极,出现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村要有针对性的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确保责有人担、火有人防

二、严格火源管控,降低火灾风险。要严格执行“五个不批、五个不烧”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制度,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炼山整地、焚烧疫木等生产性用火审批,已经批准的用火也要调整用火时间,不得在春节元宵期间用火。要深入分析研判野外火源管控的重难点,针对“两节”期间野外用火特点,加大巡护、巡查密度,及时发现和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对不听劝阻、违反“五个禁止”规定的行为人,要依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从重处罚,形成震慑。要结合实际情况,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按照凡进必检的要求,加强对进山人员、车辆的检查管理,严防火源、火种进山,降低森林火灾发生风险。

三、瞄准重点区域,加强隐患排查。要结合全镇开展的平安春季行动,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林区重点设施周边等重点区域森林火灾隐患的排查。要重点排查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森林防火“三员”和林长制“一长两员”防火巡护人员履职是否到位;野外火源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特殊野外用火审批是否规范;隐患排查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五个禁止”宣传是否全覆盖。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改立行”,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时整改到位。

四、紧盯重点人群,加大宣传教育。要加强对老人、小孩等特殊人群和走亲访友、旅游等流动性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严密防范烧田埂、烧荒,玩火、燃放烟花爆竹,野炊、林区吸烟等违规用火行为。要积极倡导文明、环保、安全生产生活方式,逐步改变传统的野外用火习惯,以电子爆竹、鲜花等代替传统的烟花爆竹、纸钱来开展祭祀活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手段,重点宣传野外火源管控措施、森林火灾立案标准、行政处罚执行标准等知识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防火必严、失火必究”的森林防火理念,大力营造人人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级领导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及时传达各级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了解辖区内森林火险形势和火情动态,按要求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配合工作。节假日期间每日16时前,向镇政府办公室报送当日森林防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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