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镇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工作,持续巩固我镇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夯实美丽乡村建设基础,根据江西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建立“五定包干”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并监督实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新农〔2019〕1号)、南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新农办字〔2019〕8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南昌市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办发〔2023〕70号)精神及《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建区关于做好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新府办发〔2024〕9号),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工作要求,因地因村制宜,积极探索创新,科学确定村庄环境管护范围、管护标准、管护责任、管护经费、考核奖惩,加快建立符合各地实际、农民支持参与、长期有效运行的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持续维护好“新村新貌”,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目标任务
全镇所有村庄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村庄环境达到“卫生洁化、沟塘净化、环境美化、道路畅通化、设施完好化、整建有序化”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各村要立足农村实际,尽快完善“五定包干”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
(一)定管护范围。按照省制定的《“五定包干”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技术规范》标准,推动实现村庄环境管护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全镇按三类村庄明确管护标准,一类村:即高标准打造的样板村,重点抓好“10+N”项管护工作,即在抓好卫生保洁、供水设施维护、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杂草清除、沟塘清淤、公厕维护、绿化养护、路灯维护、道路养护、体育休闲设施维护等10项管护工作基础上,精心管护好其它的生活和旅游设施;二类村:即农户和公共设施较多的人口聚集村、中心村,重点抓好一类村管护标准已明确的10项管护工作;三类村:即地处偏远、农户不多的一般自然村,重点抓好卫生保洁、清除杂草、道路维护、供水设施维护、供电设施维护等5项管护工作。
(二)定管护标准。以下为“10+N”项通用管护标准,其中,卫生保洁、供水设施、供电设施、污水设施4项管护内容分别以区城管执法局、区润泉公司和洪城水业、区供电分公司、区生态环境局明确的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1.卫生保洁:村点环卫设施齐全,村内道路干净整洁、公共场所无任意丢弃垃圾现象,垃圾入桶(池、箱),及时清运,无积沉垃圾、漂浮垃圾、零散垃圾等。
2.供水设施维护:排水、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等现象,遇有事故,管护人员要及时关闭阀门,并通知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进行抢修,确保无大面积跑水、泛水和长时间停水现象。
3.供电设施维护:供电设施运行正常,无私搭乱接、无擅自拆除、改装或损坏供电设施、无在供电设施安全保护距离内挖坑取土堆放物品修建建筑物、种植绿植等现象,供电房实行专人专管;遇有事故,管护人员要及时切断总电源,并通知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进行抢修,确保无长时间跑电、漏电甚至引发用电安全事故和长时间停电现象。
4.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网雨污分流,农户接口端接入正常,管网完好、通畅、无破损,使用正常;定期巡查记录井、井盖、格栅网、电气设备、电力电缆等;终端设备完好、运行正常,运维记录完整;终端区域范围内环境整洁,无杂物堆放;禁止在终端区域范围内养鱼、养鸭;禁止干扰阻碍运维工作人员对设施的运维管理;人工湿地植物生长良好、维护良好。如发生故障,要及时联系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进行维修,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5.杂草清除:对村内道路两侧、公共活动场所周边、村内池塘周边及其他公共场所周边杂草定期进行清除,确保无杂草丛生现象。
6.沟塘清淤:村内池塘(河道、溪流、沟渠)无漂浮垃圾、无倾倒垃圾(包括建筑物)、池塘(河道、溪流、沟渠)通畅,无沉积污水。
7.公厕维护:公厕内外干净整洁、用水用电设施完好无损、使用状态良好,墙面干净无乱图乱画、贴小广告等现象,提示性标语(或标识)醒目、规范,化粪池定期进行清淘,无污水外排现象。
8.绿化养护:村内道路两侧绿化带植被长势良好,无人为破坏绿化植被,无枯死坏死绿化植被;定期修剪道路两侧绿化带,确保不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
9.路灯维护:保持路灯完好无损、能正常使用,灯杆无锈蚀、松动,无乱图乱画、贴小广告等现象;用交流电的路灯线路完好、无破损、无电线裸露在外。
10.道路养护:保持村内道路路基完好,路面平滑、整洁、无破损。
11.体育休闲设施维护:保持村内体育休闲设施完好、能正常使用,无锈蚀、松动、缺少零部件等现象,休闲广场路面平滑、整洁、无破损。
12.“门前三包”:负责清扫责任区内的垃圾,保持和维护房屋墙面整洁卫生,禁止和制止他人在责任区内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及时清除责任区内污物、污水、粪便、杂草和积雪等,垃圾入桶(无乱堆放垃圾或垃圾桶溢满现象);保持房前屋后农具、车辆、柴草等摆放规整;房前屋后水沟通畅无淤泥,无污水外排。
(三)定管护责任。镇是村庄环境管护的责任主体,村是村庄环境管护的实施主体,要划清工作边界,分别明确农户、村组的责任。其中:农户是参与主体,负责“门前三包”,做好房前屋后的物件规整、卫生清扫、水沟清淤等工作;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村民理事会组织监督作用,明确分区包干责任,管护责任做到定人定位,带领农民群众,协助和监督各类管护人员,做好村庄环境日常管护工作;做好宣传发动群众、组织开展管护等工作。镇有关单位是专业主体,组织专业人员,经常深入乡村,加强业务指导。其中,镇保洁公司牵头村庄长效管护工作,负责制定外包公司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督导检查、考核评估、资金预算与分配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村开展农村卫生保洁工作;镇农业农村办水利岗牵头负责监督指导村开展村庄沟塘、水渠清淤等工作;镇农业农村办交通岗牵头负责对接道路养护等工作。
(四)定管护经费。全镇探索建立“省市奖一点、区乡出一点、村集体助一点、群众筹一点、乡贤捐一点”的村庄环境管护筹资机制。每年每个行政村(含其它村级组织)筹集管护经费不低于5万元。市、区、乡三级按1:3:1的比例,每年共同筹集不少于5万元/行政村的管护资金(所属自然村全部是样板村的行政村除外)。另外,区设立“两类村”长效管护专项经费,专项经费标准为3万元/样板村、10万元/示范区,实际下达经费将根据样板村的人口规模扣除相应的“人头保洁费”。镇将根据村庄大小、村庄类型、管护标准、管护效果等差异统筹安排使用各级管护资金。
(五)定考核奖惩。镇政府将根据区级奖惩考核结果,由镇保洁公司牵头对各村每季度的管护效果进行考核,确定各村奖惩情况报镇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六)建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全省建立的“省里部署、市级实施、区负总责、乡抓落实”的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工作体制机制。其中,镇里负责做好制定管理办法、分解责任、筹措经费、考核奖惩等基础性工作。镇保洁公司负责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等日常性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树牢“三分建、七分管”的理念,把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系统谋划,强化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方案,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走“建管并举”之路。所有村庄都要建立完善村民理事会,强化对农户“门前三包”、村庄环境设施管护效果的监督。样板村、示范区要带头作为、自我加压,以更高标准、更强措施管护好村庄环境,在全镇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村要大力发挥村民理事会、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的作用,引导农户缴纳卫生保洁费,吸引新乡贤捐资捐物参与家乡设施管护。其中,引导农户缴纳卫生保洁费将作为下达长效管护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要深化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提供强有力、可持续的资金保障。各级管护资金实行专户(账)管理,确保足额到位、专项使用。
(三)党建工作机制。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当地卫生保洁、污水处理等全部外包给第三方公司,从而实现“专业处理、集中清运、全程监管”的有效管护;明确农户门前屋后的环境卫生是自己的“责任田”,通过开设“红黑榜”、文明清洁户评比和实行“积分兑换”奖励等方式,充分调动千家万户农民群众共同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党群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载体,采取“致农户公开信”、制定村规民约、“小手拉大手”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村民加快转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高文明素质和卫生意识,自觉遵守长效管理制度,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