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索引号: l212493--2022-009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望城镇 生成日期: 2022-09-0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望城镇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工作制度
  • 浏览量:
  • 字体【      】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加强重大舆情回应督办工作,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政务舆情回应重点

(一)对本镇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

(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道德底线的。

(四)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

政务舆情监测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监测、收集涉及本镇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及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

监测过程中,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政务舆情报送

各单位发现重大政务舆情时,要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由办公室负责与网信部门沟通,同时向党政办公室报告。

政务舆情回应及处置

负责回应处置的单位要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事件权威信息,在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分级响应预案对政务舆情做出回应及处置。

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原则上要在1小时内首次信息发布,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政务舆情督查与问责

(一)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约谈。

(二)对因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导致政务舆情升级的单位和责任人,视情采取通报、问责等形式予以惩戒。

(三)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移送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