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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212493--2023-002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望城镇 生成日期: 2022-02-2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望城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方案【望府发〔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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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府发〔2022〕10号

望城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

建设方案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镇基层政务公开建设,着力构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提升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背景

2021年12月15日,我省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方案的通知》,以及2022年2月11日,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入选名单的通知》,我镇入选乡镇名单,明确了2022年6月底前完成创建。

二、创建目标

2022年6月底前,高质量完成我镇示范创建工作,形成基层政务公开的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努力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程中创造好经验、树立新样板。

三、创建内容

(一)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依据更新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聚焦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对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实际调整,对公开事项进行再梳理、再优化,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看得懂、好理解、用得上。同时建立完善标准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在精简优化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同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探索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热点回应、监督考核有序衔接。

(三)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推进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网站公开内容的直接对应发布。依托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咨询解答等服务。综合利用“望城发布”公众号、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平台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知晓。

(四)扩大基层决策开放参与。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布。在制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文件、重大规划计划等重大行政决策时,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会议、座谈听证、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提高决策透明度。

(五)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镇政府要指导村(居)以“事项标准化、内容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内容。探索完善村(居)务公开渠道,加强村(居)民微信群、村(居) 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其成为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由镇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成立创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分管党政办领导和便民服务中心领导担任,成员从党政办、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中抽调。建立完善镇政府与上级宣传、网信、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落实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

镇党政办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强化职责,协调、指导、督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内容纳入各单位内部培训交流课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三)加强监督考核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我镇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已列入镇政府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时自查排查,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望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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