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区政府办起草了《2021年新建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目的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起草。
主要内容
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
一是落实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目标,依据市场主体政府信息资源实际需求,切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全过程信息公开。
二是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和“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保护与治理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强化农村污水治理、鄱阳湖水质提升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
三是落实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标准、公告、中标及成交公示等信息。
四是落实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针对性,重点围绕散发新冠肺炎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
五是落实重大建设项目全链条公开。明确重大建设项目名单和范围;明确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信息;明确公开主体: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由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和有关要件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公开,征收土地信息由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公开,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由批准单位负责公开,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由制作或保存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公开,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持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
一是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明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以及是否听证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建立完善社会公众代表参与机制。建立完善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推进决策过程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公开解读会议精神,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
三是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政策专员制度,由各部门确定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担任政策专员,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一号答”的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
四是增强回应社会关切效果。统筹12345热线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领导信箱和实体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互动渠道,整合回应资源,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理流程,提高联系群众、解读政策和回应诉求的能力。
三、持续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建设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省市分建、互联互通”的要求,积极与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资源库对接,为区政务公开平台提供更加丰富的数据和应用能力支撑。
二是推行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应用。根据《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区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跟进、积极指导,依据上级部门出台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发布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督促指导本系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积极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创建活动。
四是提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确定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新建区本级政务公开专区,选择1个乡(镇)建立乡(镇)政务公开专区示范点。
四、持续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完善
一是规范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二是规范法定公开内容。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五、持续强化工作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管、分管负责同志负责抓的政务公开统筹推进机制。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切实提高各乡(镇)及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
三是狠抓任务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评估长期落后的单位,以适当形式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督促改进提升工作。
关联稿件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新建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