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强攻二季度、确保双过半、夺取全年胜”工作要求,区文广新旅局起草了《新建区关于进一步帮扶文旅企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目的依据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帮扶文旅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50号)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洪府发〔2022〕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主要内容
一、推动惠企惠民政策落地
(一)继续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落实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及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通知要求,旅行社可按规定申请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标准为应缴纳数额的100%,补足质保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二)做好普惠政策落地服务。落实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
(三)推出系列惠民活动。全区影院以优惠券、大礼包等形式特惠销售,引导居民开展电影消费。
(四)扶持旅游品牌发展。扶持旅游品牌发展。
二、创优金融保险服务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健全区重点文旅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文旅行业有效信贷供给。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因疫情等影响遇到困难的文旅中小微企业提供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服务。
(六)加强惠企融资支持。做大做强“文旅贷”,扩大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通过“文旅贷”融资。
(七)推行使用保险替代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积极推动落实使用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逐步扩大文旅行业保险统保项目覆盖面。
(八)创新保险服务。鼓励保险机构扩大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项目覆盖面,鼓励开发演艺活动取消险、旅行取消险、文旅从业人员失业险等专项保险产品,降低文旅企业经营风险。
三、激发文旅消费活力
(九)鼓励开展研学活动。鼓励各级学校、教育机构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组织学生在我区开展研学、科普、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等主题活动,并支持有资质、有实力的旅行社承接。
(十)推进电影院复工复产。对全区依法依规经营的影院按照每个座位一次性补贴5元,减轻影院经营压力。
(十一)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要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做到应休尽休。鼓励基层工会利用会员会费依规购买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
(十二)支持文旅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文旅企业参与政府住宿、会议、餐饮等采购。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委托旅行社承接,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允许由旅行社开具综合发票,并提供与合同内容一致的费用清单作为费用报销依据。
(十三)开展“百城百夜”文旅消费促进活动。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百城百夜”文旅消费季,通过“线上+线下”“白天+黑夜”“惠民+利企”相结合,省、市、区三级联动的模式促进文旅消费。
(十四)举办“欣见·新建”首届短视频拍摄大赛。积极动员周边高校大学生群体、短视频优秀创作者、南昌市青联委员等通过新媒体短视频的方式讲好新建故事、展示新建形象、传播新建声音。
四、开展专项帮扶行动
(十五)保护重点市场主体。鼓励各地实行对口支持工作制度,把重点景区、文旅企业列入帮扶名单,出台针对性的专项扶持措施。在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前提下,严禁对4A级以上旅游景区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对符合要求的文旅场所和经营单位优先安排复工复产。
(十六)支持文旅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各项招商引资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文旅项目建设,通过省预算内投资对文旅项目前期工作予以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旅项目纳入国家或省重大项目清单,使用国家配置用地计划指标;对未能纳入国家或省重大项目清单的,由乡(镇)优先给予要素保障。
(十七)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加大线上职业培训支持力度,开设针对性、专业性强的课程。结合“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要求,大力支持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和工学一体培训。
(十八)帮扶从业人员临时就业。支持有需要的文旅企业之间采用共享用工或余缺调剂等模式,帮助安排文旅企业从业人员对接临时性工作,解决员工阶段性生活困难和短期就业结构性矛盾。
五、实施科学精准防控
(十九)加强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指导。区卫健委要发挥专业优势,为文化旅游部门和文旅行业完善疫情防控措施提供指导。各类文旅场所要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新冠疫苗接种和定期核酸检测。
(二十)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类文旅场所要严格落实旅客扫码、测温、戴口罩和场所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要分类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和门票预约制度,科学精准控制人流量。
六、强化政策落实保障
(二十一)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帮扶文旅企业纾困发展的联席会商机制,组建文旅政策落实专班,并积极争取省、市对口部门指导和支持。帮助文旅企业落实好现有税费、信贷、保险、社保、房租等惠企纾困政策。
(二十二)开展政策宣讲。区文广新旅局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动态汇总公布涉及文旅企业的普惠性纾困政策,适时举办文旅企业纾困发展政策落实培训班,指导并帮助基层理解、运用和落实政策。
全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帮扶文旅企业纾困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创新举措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同时也要强化风险意识,严防违规操作,确保资金安全。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