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一)中央对知识产权和质量工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厅字〔2021〕44号)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
(二)上级文件有最新。《南昌市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洪发〔2022〕5号)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2022年,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行动工作导则的通知》(洪府办发〔2022〕11 号)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二、起草背景
市相关文件提出,通过两年左右的时间,全区农村路域环境品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由基础整治向功能品质提升迈进,乡村面貌实现“一时美”向“持久美”、“局部美”向“全部美”转变;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完善。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行动工作导则的通知》(洪府办发〔2022〕11 号)有关要求,我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新建区2023年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导则》
三、起草过程
文稿起草前,区两整治一提升专班对《南昌市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洪发〔2022〕5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行动工作导则的通知》(洪府办发〔2022〕11 号)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并组织相关单位到各村点进行了实地调研和座谈,深入了解我区2023年两整治一提升行动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建议,并最终形成《新建区2023年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导则》(讨论稿)。
四、主要内容
《新建区2023年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导则》(讨论稿)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的要求分成四个部分:一是适用范围;二是责任主体;三是项目业主,第三部分又分为3个部分,分别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道路“白改黑”项目、产业提升项目。四是项目招标;五是前期准备;六是项目设计;七是时间要求八是资金使用;九是项目管理;十是结果运用。
五、执行标准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2023年重点打造5个乡村振兴示范区、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及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项,由区农投公司作为业主,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为乡(镇)、管理处。
2.除乡村振兴示范区内的共同富裕样板村外,其余由各乡(镇)、管理处当业主。
(二)道路“白改黑”项目
1.国道、省道“白改黑”项目: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建分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昌西南分中心作为业主;
2.县道、乡道及重要村道“白改黑”项目:由区农投公司作为业主;
3.村道“白改黑”项目:总投资在400万元以上的由区农投公司作为业主,总投资在400万元以下的由各乡(镇)、管理处作为业主。
(三)产业提升项目
2023年产业提升项目含产业强镇和“一事一议”,实行竞争性申报,待市确定后实施。项目原则以乡(镇)、管理处为业主,由各乡(镇)、管理处编制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报区“两整治一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六、征求意见情况、形成的统一意见
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要求,我局撰写形成《新建区2023年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在起草过程中,始终把征求意见贯穿起草的全过程,做到边起草、边征求意见、边修改完善。征求了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建分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昌西南分中心等5个部门的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5条,采纳5条。已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补充。
七、惠民利民举措
2023年重点打造5个乡村振兴示范区、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及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项,村道“白改黑”项目:总投资在400万元以上的由区农投公司作为业主,总投资在400万元以下的由各乡(镇)、管理处作为业主。
八、与上级政策差异
对比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行动工作导则的通知》(洪府办发〔2022〕11 号),区导则主要有以下差异。
(一)增加了适用范围:该导则适用于新建区“两整治一提升”行动项目。
(二)增加了项目业主。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道路白改黑、产业提升项目的业主单位,,明确了划分标准。
(三)增加了前期准备:对2023年全区两整治一提升行动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详细要求。各乡(镇)、管理处要在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2023年拟实施的路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51个共同富裕样板村村点的清场工作,重点开展“三拆三清”、道路和村庄的杂草清除、整治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披乱挂等工作。所属乡(镇)、管理处纪委部门要提前与各项目点所在村村两委干部签订“三拆三清”及项目推进责任状。
(四)增加了结果运用:新建区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项目建设纳入年度高质量考核。项目完工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评审,对于进度快、质量好、效果明显、排名多次靠前的乡(镇)、管理处,予以全区通报表扬并在下年的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对于进度慢、质量差、排名多次靠后的乡(镇)、管理处,给予相应处罚。
九、政策咨询服务信息合并调整了沿线整治、村庄建设、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等内容
解读机关:南昌市新建区“两整治一提升”办
解读人:熊文龙
政策咨询电话:0791-83703806(两整治一提升办)
相关文件: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建区2023年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导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