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分配是事关每个被征迁户切身利益的民生工作,为切实做好安置房分配的相关工作,望城镇政府起草了《文全·小桥小区安置房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主要内容
一、分房时间
2023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分房地点
小桥小学
三、参与分配对象
乌沙河综合整治(文全村及其周边)旧城改造项目被征迁户及区政府相关文件已明确(市政公用城项目征迁户、前湖大道快速路工程、昌西大道项目被征迁户、乌沙河续建配套项目被征迁户、泽祺项目被征迁户、恒茂前湖揽境项目被征迁户、原联福花园未安置的等)在文全·小桥花园安置的对象。
四、安置房源
文全·小桥小区除预留测算多余面积的所有房源。
五、安置房住宅分配办法
(一)安置房分配对象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征收补偿协议书》原件来分房现场办理选房(抽签)手续,每户最多 2 人参加现场选房。
(二)安置房的选择,由被征收人根据本人“征一还一”的实际面积,按照“就近靠档不调档”的原则在现有房源中选择。
(三)安置房分配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优先选房,即划A和B区域按照先签合同先选房的原则,由《征收补偿协议书》中已立户(即征迁补偿中享受了提前搬家奖及过渡费,含二次征迁只享受了提前搬迁奖的)的房屋被征收人根据协议签订的先后顺序,按照本人“征一还一”的实际面积,每户优先在现有房源中选取一套或两套安置房,其中每户只能选取一套1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
2.第二阶段为抽签选房,即待第一阶段优先选房结束后,将所有剩余房源按照户型分别装箱,有剩余面积(大于30㎡)的被征迁户按照“就近靠档不调档”原则确定房型,然后在现场设置的分类房源箱中抽取相应的户型及套数。
六、协议签订及结算
安置房屋的协议签订及结算。被征收人安置房选房(抽房)结束后,还需与政府签订房屋安置协议,安置协议签订后再办理相关费用的结算。
七、交房。签约、缴清结算款后,再到物业公司办理入伙及其它相关手续。
八、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迁安置对象房屋分配、安置协议签订、资金结算工作由望城镇政府负责,区相关单位配合;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迁安置对象房屋分配、安置协议签订、资金结算工作由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望城镇政府及区相关单位配合。
九、本方案由区住房保障中心、望城镇政府负责解释。
关联稿件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全·小桥小区安置房分配方案的通知2023-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