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提高以人民为中心的城镇化发展水平的总体要求,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本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阳光操作”的原则、稳步推进该项目安置补偿工作。
二、出台目的
为加快新建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改善群众人居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三、重要举措
1.国有土地提前签约搬迁奖励。
为鼓励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提前搬迁,对被征收户在项目启动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搬迁的(含节假日),每户给予奖励1.2万元,对被征收户在征迁项目启动之日起超过两个月后搬迁的,在1.2万元奖励中按每户每天200元递减(递减完为止)。
被征收人在征迁项目启动之日起30日内(含30日)完成搬迁的,每提前一日,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经营性房屋,按每户每日2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提前搬迁奖励;10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性房屋,按每户每日2000元的标准给予提前搬迁奖励,最高不超过6万元。
2.集体土地提前签约搬迁奖励。对被征收户在项目启动之日起两个月内搬迁的(含节假日),每户给予奖励1.2万元,对被征收户在启动之日起超过两个月后搬迁的,在1.2万元奖励中按每户每天200元递减(递减完为止)。辖区内有多处房产的,以1户计算补助。
四、保障措施
1.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由区委书记担任总负责人,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担任指挥长,望城镇、长堎街办、欣悦湖街办、璜溪管理处及区直单位为成员,下设一室三组,即:办公室、安置建设组、房屋征迁组、信访维稳组。办公室下设二个专业工作小组:技术工作小组和房屋性质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
2.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各工作小组制定方案时要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明确工作推进进度,实行挂图作战。要突出重点难点,合理有序推进,动员一切力量,聚力强攻掀起会战高潮。前期工作阶段要做到“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报告”,房屋征收工作阶段要做到“一日一调度、一日一总结、一日一通报”,力争快速圆满完成本次征收任务。
3.依法征收,有情操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土地房屋征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征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
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咨询服务机构:新建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
咨询服务联系人:方赣云
咨询服务电话:0791-83733922
咨询服务地址:南昌市新建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文化大道838号
关联稿件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202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