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示范企业复评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5〕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示范企业复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1年7月26日
二、申报对象
2018年度南昌市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给注册地所在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初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正式行文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商务局。
(三)项目评审
市商务局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出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
(四)项目公示
市商务局对第三方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市商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项目公布
公示无异议后,在市商务局网站上正式公布示范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审核把关,审核合格后,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送,逾期不予办理;
(二)在项目实施年度内发生重大违反国家与电商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或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列入诚信黑名单的企业,取消当年享受本政策的资格。
(三)申报对象的运营情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
联系方式:电子商务信息化科 0791-8388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