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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7042-7444-0634-0765-584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0-06-0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建立人口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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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开发区(园区、管理处)人普办,区人普办各内设工作组:

根据《南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人口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洪人普办字〔2020〕8号)精神,为及时掌握各级人口普查开展情况,加强全区上下和乡镇间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做好工作督促和业务指导,南昌市新建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人口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20 年 5-8 月实行旬报制度,9-12 月进行每周工作调度。其中,普查摸底登记期间(10 月 11 日至 11 月 30 日)增加每日工作调度。具体上报时间见附件,报送内容为截至上报时间的相关情况,遇有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二、报送内容

报告内容根据工作进度确定,包括人口普查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推进普查工作的举措,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区人口普查办公室每月月初将根据省、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的要求,明确当月定期报送内容。各乡镇、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各工作组要按照要求报送相关内容,对没有完成的工作需说明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计划完成时间。

三、报送方式

旬报和周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文字材料。请按规定格式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报送至:872919577@qq.com

日报通过数据处理平台报告摸底、登记工作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开发区(园区、管理处)要高度重视,做好信息汇总、处理和资料保管等工作,确保报送情况及时准确。各乡镇、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定期报告完成情况将纳入人口普查考核内容。

(二)请工作组确定一名专人负责定期报送工作。



附件:2020 年新建区人口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上报时间

                 南昌市新建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5月 12日



  附件

2020 年南昌市新建区人口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上报时间

旬报日期

5 月 10 日

5 月19 日


6 月1 日

6 月9 日

6 月17

630

7 月 8

7 月20 日

7 月 29 日

8 月 10

8 月 18 日

周报日期

9-12 月每周

日报日期

10 月 11 日至 11 月 30 日

备注:旬报、周报请在规定上报日12:00 前完成上报工作,日报请在10:30 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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