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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2023-045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8-2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财政性资金项目选取中介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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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财政性资金项目选取中介
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为切实规范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一般预算〈含调整和追加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中介服务,根据《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和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财政性资金项目涉及的预算编制、结算审核、决算编制等各类中介服务付费标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省级50万元以下,市县级30万元以下),一律通过江西省网上中介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

二、各地、各部门财政性资金项目涉及的预算编制、结算审核、决算编制等各类中介服务付费标的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或超过采购限额(省级50万元及以上,市县级30万元及以上)但未达到200万元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方式选取中介服务。各类中介服务付费标的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或超过200万元的,原则上应当釆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中介服务。

三、各级财政部门纳入财政投资评审范围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决算评审仍按现有的文件规定,保持独立运行,但均须通过江西省投资评审业务管理系统全流程网上评审,实现项目单位“一次不跑"。尚未使用江西省投资评审业务管理系统的,须通过中介超市选取造价咨询中介服务。

四、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快中介服务事项入驻,确保应进尽进。要认真及时做好中介机构入驻审核等工作,全面加强中介超市日常运行管理,加快打造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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