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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n186297-0203-2022-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松湖镇 生成日期: 2022-06-2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禁止划龙舟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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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划龙舟活动的通知


当前,国内疫情风险持续存在,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切实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全力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大家过一个安定、祥和的端午佳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禁止划龙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任何村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划龙舟活动(包括起龙舟鼓,打造、修建、租借、购置龙舟等)。

二、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宣传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不参与、不组织划龙舟活动,不搞大规模群体性体育活动。

三、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响应镇政府号召,少串门、不聚集,加强自我疫情防控,自觉遵守禁止划龙舟活动相关规定。



松湖镇宣

202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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