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乡2020年稳定生猪生产保障
供应工作细化方案
各村(场)、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区农业农村局《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稳定粮食生产实现生猪稳产保障目标加强春耕备耕期间工作指导的通知》(新农字〔2020〕21号)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做好我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实稳定生猪生产,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以下生猪生产保障供应工作细化方案。
一、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
(一)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督促指导养猪场(户)尽快建立完善清洗消毒通道、生物安全隔离带、生猪装卸台等防疫设施设备,提高生物安全防范硬件水平;建立健全兽医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封闭饲养、全进全出、清洗消毒、隔离观察、空栏净化等措施,严格车辆、人员和物品等出入场管理;落实养殖档案制度,加施牲畜标识,建立生猪可迫溯体系,提高生物安全防范管理水平。
(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控。城管中队要会同派出所等单位,加强餐厨废弃物管控,严禁餐厨废弃物流入养殖环节、农综站要加强养殖场日常巡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养猪场户因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引发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不给予强制扑杀补助,并追究各环节监管责任。
(三)加强生猪运输监管。严格禁止生猪及其产品由高风险区向我乡调运,落实生猪跨省调运非洲猪瘟检测制度。加强生猪运输车辆监管,完善生猎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生猪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制度,引导使用专业化、标准化、集装化的运输工具运输生猪。配合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调运入场生猪的监管,严厉查处调入收购、屠宰无检疫证明、证物不符、未经指定通道运输、来自疫区的生猪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符合条件的种猪和仔猪调运,不得层层加码禁运限运,优化种猪跨省调运检疫程序,重点检测非洲猪瘟。
(四) 加强生猪产品经营环节监管。落实经营主体检查检测制度,生猪产品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责任,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确保生猪产品原料来自定点屠宰厂(场)。
(五) 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强全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实现集中处理全覆盖,认真贯彻执行无害化处理政策,积极配合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工作,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建立完善举报制度,组织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违法造规行为。
二、稳定生猪生产
(六)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村(场)及相关单位对辖区内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生产及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负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引导,出台专门政策措施,对生猪产业优先安排、优先保障。我乡已将区政府下达给我乡2019-2022年生猪复产增养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详见附件),各村(场)相关单位要围绕目标,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尽快将生猪生产恢复到正常水平。
(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好上级各项扶持政策,确保配套资金到位,保障措施落地生根。重点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复产增养”和生物安全提升;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政策,推广人工授精技术;生猪生产、动物防疫等机械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八)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养猪场(户)提供便利高效的信贷担保服务。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适当提高能繁母、育肥保险保额,并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联动,保险机构对符合投保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不得拒保,做到愿保尽保,同时查勘要及时、理赔要到位。
(九)规范禁养区划定与管理。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禁养区,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乡镇居民区、村(场)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经乡农综站上报相关问题后,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会深入开展自查,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的禁养区立即进行调整。对禁养区内确需关停搬迁的规模养猪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
(十)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完善生猪产业用地政策,将规模化养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龚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屠宰加工等生猪产业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年度用地计划中子以优先安排。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允许生猎养殖用地使用一般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占补平衡,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生猪养殖生产。在守住养殖不污染环境底线的基础上,允许并鼓励生猪养殖场在原场址内进行规划重建或改扩建,支持农户、企业发展规模养殖,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0亩上限。
(十一)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认真实施好区粪污资源化利用整体推进项目。大力推广节水、节粮、节能等清洁养殖工艺,推广“三改两分一利用”(改水冲龚为干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和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广粪便全量收集利用、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扶持养殖场和第三方组织建设粪便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支持在田间林地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三、健全动物疫病防疫体系
(十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乡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根据各村(场)养殖规模、工作任务等情况,在编制总量内,按规定采取内部调整,配齐配强动物防疫员,配备官方兽医不少于2名。确保动物防疫、检疫和监督工作正常开展。
(十三)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加强普医实验室、防疫冷链系统、动物卫生监督检査站、动物检疫申报点、生猪运输指定通道等兽医公共设施建设,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支撑能力。配置先进检测检疫设备,加强动物防疫信息化平台建设,对非洲猪瘟防控各环节实行“互联网+”监管,用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等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
四、着力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十四)增强猪肉市场调控能力。加强生猪产销监测。加大生猪生产统计调查频次,建立规模养猪场(户)信息备案管理和生产月度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掌握生猪生产形势变化,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及时有效支撑。强化市场形势研判,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建立生猪市场调控应急会商协调机制,研究制定保障猪肉市场供应方案。配合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大技术指导,加快发展投入成本低、生长周期短、饲料转化率高家禽生产。
(十五)切实维护猪肉市场秩序。加强猪肉市场监管,打击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囤积居奇等非法交易行为,维护猪肉市场正常流通秩序。加强舆论引导,稳定消费预期,增强消费信心,维护市场稳定。
五、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十六)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昌邑乡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长任组长,乡政府分管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督导、考核等。组织实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各项政策措施;向乡委、乡政府汇报稳定生猪生产情况和建议;加强与各村(场)、居委会、乡属各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对乡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生猪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乡政府办、乡农综站等各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按照责任分工,主动研究稳定生猪生产保市场供应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主动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发挥作用,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综合站,负责跟踪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统筹协调督促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各项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负责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十七)相关部门责任
生猪生产、稳产保供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必须配合乡政府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牵头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
乡农业综合站:负责稳定生猪生产日常工作,牵头推进生猪复产增养。
乡财政所:牵头统筹整合各级财政资金以支持生猪生产,冻猪肉收储。
乡环保所:率头落实生猪产业发展用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指导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禁养区,指导依法依规加快畜禽养殖场、居宰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场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场、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等项目环评审批。
乡派出所:负责查处生猪稳产保供方面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
乡城管中队:牵头负责餐厨废弃物管控,严禁餐厨废弃物流入养殖环节。
附件: 昌邑乡生猪生产目标任务表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