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的实施方案
各村(场)、社区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保障我乡农村地区电网安全运行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全乡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深入排查整治农村抗旱期间的水利灌溉、挂裸线、地爬线、建房等临时性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人畜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检查农村公用电力线路、设施农民线下建房以及农民生产生活用电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地区用电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乡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和漏电保护器入户安装工作任务,成立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宇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邱四平 人大主席
万 腾 党委委员、副乡长
陈仓健 派出所所长
成 员:供电所长、各村(场)负责人、喻维君、陶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供电所,供电所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村(场)、有关单位负责人及供电所安全员负责协调本辖区内农村安全用电的组织、电力设施保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漏电保护器入户安装等工作,明确安全用电工作任务,将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延伸到村、户及各类用电企业,确保农村安全用电管理落实到位。
三、工作职责
供电所:
1.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定农村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农村安全用电知识,协助做好辖区内人畜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2.负责辖区内抗旱农民用户末端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工作。
各村(场):
负责宣传、普及有关农村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的发生率、法规知识以及安全用电常识;监督辖区内农村安全用电的法律、法规和电力技术标准的执行;抗旱抽水用电期间在每个村(场)设立一名专职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巡视员,发现偷电和挂裸线的现象及时向供电所或派出所报告,对在电线下钓鱼的人员及时劝阻,同时协调处理其他安全用电纠纷和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辖区内用户统一安装末端漏电保护器。
派出所:
根据各村(场)安全用电监督员或供电所提供的违章用电现象,立即出动对违法挂裸线、地爬线用电等违法行为人给予严厉打击,对出现重大问题的行为人将给予行政拘留教育。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认真排查。各村(场)务必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加大农村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整治。
2.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在接到各村(场)有偷电和挂裸线、地爬线的违法行为报告后,派出所、供电所人员及时出动,对发现的重大案件树立典型,给予严厉打击处理。
3.严格考核,加强奖惩。将农村安全用电工作纳入年终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工作中出现的怠慢和不作为的现象,乡政府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