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审核、发照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件(正反两面3张)。
2、本人1寸免冠照片。
3、场地证明或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4、租赁合同。
5、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需办理健康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6、涉及相关特种行业需要办理相关许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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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A25010-6361-3628-1911-6262-721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新建区西山镇 | 生成日期: | 2020-05-3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