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镇元旦、春节期间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迎接新的一年到来,为了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南昌市家畜违禁药物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元旦,春节前后对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建设“平安新建”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质量安全的理念贯穿饲料业,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实现饲料业、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促进饲料业、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疫肉精”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饲料生产和经营,生猪养殖和屠宰、猪肉加工和流通以及餐饮等环节的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三,整治内容
(一) 查处养殖场(户)使用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为。
1、查处养殖场(户)在自配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2、查处养殖场(户)使用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为。
(二)整治销售含有“瘦肉精”生猪的贩运商和屠宰含有“瘦肉精”生猪定点屠宰厂(点)。
1、查处贩运、销售含有“瘦肉精”的生猪及其产品的行为。
2、查处屠宰含有“瘦肉精”生猪的行为。
四、整治重点
(一) 镇生猪交易市场及生猪贩运户。
(二) 镇(村)综合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
(三) 年出栏2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户)。
五、组织领导
成立新建区西山镇政府元旦。春节期间“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熊供根
副组长:万田角
成员:程新弟、聂爱民、罗君
六,方法步骤
整治行动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2月底止,具体
方法步骤为:
(一) 镇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集中整治行动,分别对村(户)的养殖,市场,屠宰非法制售窝点、餐饮环节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 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建机构、集中力量、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本辖区的“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整治工作,对养殖户排查不得少于20户。
(三) 镇领导小组将对各村进行督查,检查各村、户的养殖,市场,屠宰、非法制售窝点,餐饮等环节,并抽取样品进行检测。
(四) 各村及镇领导小组要对整治,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以及屠,销售含有“瘦肉精”生猪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和社会监督作用,既要突出宣传先进事迹,也要有选择地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整治的强大声势,各村要设立“瘦肉精”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发动群众举报涉嫌“瘦肉精”和生产加工不合格猪肉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南昌市春季期间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监督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疏于监管而造成“瘦肉精”非法销售,使用活动猖狂獗,或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地方,要追究刑事责任,各乡,镇及被督查对象要积极配合镇专项整治督查工作,被督查对象不得拒绝抽查。
(三)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严厉查处,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起,严格执行相关处罚规定,决不姑息。
(四)加强领导。肉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村,各有关部门务必把思想统一到建设“平安新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这次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村专项整治小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整治材料于2021年2月底前报镇家畜违禁药物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工作局。经汇总后报镇政府并在全镇通报。
西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