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秋季节,是电力线路易引发触电危险的高发期,为维护我镇农村依法、安全用电秩序,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电力线路通道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电力线路通道内树木引发的故障,不仅严重影响全镇人民生产和居民生活的正常用电,而且可能会造成极大的人身伤亡和森林火灾隐患。因此,对全镇电力线路进行通道清理是一项非常重要、非常必要的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实施,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邹步晖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魏荣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文俊 副镇长
成 员:兰小芬、徐建华、各村书记、主任
三、工作目标
1、通过电力线路通道清理工作,保障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边巩固,及时分析和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创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保障;通过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镇树立保护电力设施是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意识,使广大群众能自觉配合电力公共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实现电力安全、平稳、可靠运行。
2、对于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树木,供电所可以依法进行修剪或砍伐,并不予支付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植被恢复费等任何费用。
3、线路通道清理范围
( 1 ) 10千伏线路的运行通道修剪(清理)范围:距离导线线路两侧在5米以内的树(竹)。
(2) 1千伏及以下低压线路的运行通道修剪(清理)范围:距离导线线路两侧在3米以内的树(竹)。
四、职责分工
1、村委会负责做好协调、施工和群众思想工作。
2、林管站应积极协助电力企业做好电力线路内树木的修剪和砍伐工作,保持“线”与“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3、供电所负责对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现状进行统一调度分析、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加强电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时将重点隐患、整治难度大的隐患列为重点整治的对象。清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及安全生产责任由电力企业负责。
五、工作要求
1、要确保取得实效。从发展地方经济,服务社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清理线路保护区内树障、保障电网安全运行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保障树障清理工作顺利开展,集中整治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障,同时对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扎扎实实地把清理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要强化安全稳定。在树木清理过程中要切实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因施工不当造成人身伤害或线路跳闸、倒杆断线等安全事故。各村的每个清理小组要保证有1名供电所人员和1名林业部门人员协助配合。各村、单位要深入走访每一户被砍伐户,认真做好被砍伐户的思想工作。
3、要加强监督考核。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该专项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强化落实,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电力线路通道清理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按时完成治理任务、效果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