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十月是森林防火宣传月,也是全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的关键起点月,各村、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林区头等大事来抓,认真拟定适应于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扑救预案,明确领导挂点联系点,明确村、组各级人员的责任区,落实好防范措施,强化督导制度,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狠抓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调整石岗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阮小斌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程 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 组 长:徐协佳 人大主席
熊振卫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熊芳芳 党委副书记
戴胜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章 锐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万文亮 党委委员、副镇长
余强辉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雷 虹 副镇长
邓生根 副镇长
程锦文 副镇长
万文娟 人大副主席
杨洪星 石岗司法所所长
丁晓斌 石岗派出所所长
夏际春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魏荣盛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兰小芬、熊国盛、熊勇刚、罗仁刚、
熊清祥、余里明、各村蹲点干部、
各村书记及林管站所有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防火办),办公室设镇林管站内,办公室主任由程城兼任,兰小芬、罗国华、余细根、喻修清、熊小平为工作人员,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设立后勤组、技术侦察和督查组。后勤组由邓生根、申文涛、丰艳、陈佳声、余培、杜国汉等同志组成;技术侦查组由程城、兰小芬、罗国华、余细根、喻修清、熊小平等同志组成;执纪督查组由戴胜军、卓永栋、谌炜、黄鹏、琚淑华等同志组成。
二、加大宣传,增强意识、杜绝火源上山,消除火险隐患。
宣传教育工作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各村、场要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有效的宣传手段,广泛普及防火、灭火知识,使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各村、场“三员”(巡山员、守卡员、打锣员)人员应到岗到位,对进入林区人员进行防火知识宣传,加大巡护力度和监测力度,坚决实行“五个禁止”( 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禁止吸烟、野炊和玩火;禁止炼山;禁止烧荒、烧秸秆、烧田坎、烧草木灰、烧垃圾;禁止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大力宣传“十不要”(不要携带火种进山;不要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玩火;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堆烧等;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不要在林内打猎、放火驱兽;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杜绝火源上山,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
三、加强森林防火调度工作,确保关键时刻物资、人员全面到岗到位。
各村、场应坚决执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火情,各村、场应按扑救预案响应机制,在人员、物资到岗到位的情况下,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各村、场要认真开展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摸底,及时补充扑火物资,各森林消防队要开展培训、演练,特别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高度戒备,要确保拉得出、打得了。
四、全面查漏补缺,加强森林防火督导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镇、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应将森林防火督导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要按照划分的挂点联系片,加强对挂点片区的森林防火督导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求其整改,并与区防火办进行沟通,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完善森林防火工作措施,确保人员落实到位、火源管理到位,使森林防火工作不留死角。
要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及时对森林火灾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森林火灾案件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森林公安要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侦破火灾案件,依法查处火灾肇事者,对已查处的火灾案件和肇事者要按《森林防火条例》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