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岗镇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单位:
清明节临近,森林防火风险大,风险防范任务艰巨。为贯彻落实近期各级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 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准部署。要求不集中祭扫,倡导网络祭扫等等。但是在农村地区的零星散坟还存在较大风险,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勿思想松懈,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要有针对性的部署,确保安全稳定。
二、带头践行,倡导文明祭扫。石岗镇干部职工要带头践行网络祭祀、鲜花祭祀等无火无烟、绿色环保的祭祀方式,倡导广大群众摒弃祭祀焚香烧纸等陋习,引导广大群众文明低碳祭祀。要加大排查力度,对店面商铺提出要求,禁止售卖香烛等用于焚烧的祭祀用品,组织在相对集中的坟山设置“鲜花换纸钱服务点”。
三、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组织各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注重宣传形式: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形式宣传;注重宣传对象:加强对祭祀人员、乡村老人小孩的宣传力度;注重宣传地点:增加坟墓的看守宣传人员,在进山入口安排宣传人员,用小喇叭播放森林防火知识。
四、分类开展督导检查。新建区林业局与应急部门将视天气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坟山值守情况、香烛等用于焚烧的祭祀用品禁售情况。
五、落实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 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严谨擅离职守。保持每日有事及时报、无事报平安的工作制度。